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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項:請詳加閱讀
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即表示您同意遵守該功能相關條款與條件 (下稱「條款與條件」) 之規範,其中包括您同意以電子方式接收與您使用該功能相關的所有通訊。未經本文定義之所有大寫用語,具有下文第 13 節 (〈定義〉) 指出之含義。
「iPhone 卡緊收」平台條款與條件
本條款與條件係您 (下稱「您」或「您的」) 與 Apple Payments Services LLC (下稱「Apple」) 雙方達成之法律協議,用於規範您在所有支援裝置上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進行的交易。若不同意或無法同意本條款與條件,則不得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同意本條款與條件,即表示您代表自己及/或代表貴公司、組織、機構或聯邦政府、州或地方政府之機關、單位或部門,以其授權法定代表人之身分同意本條款與條件。
1.「iPhone 卡緊收」平台
1.1 一般原則
「iPhone 卡緊收」平台讓您點一下客戶的感應式卡片或電子錢包 (例如 Apple Pay),即可透過 PSP 在支援裝置上交易。
「iPhone 卡緊收」平台可能僅適用於特定語言和地區,以及特定 PSP 和付款網路。各項功能可能因地區、PSP 和付款網路而異。Apple 不保證「iPhone 卡緊收」平台在任何特定位置或產品皆適當、準確或可使用。
1.2 條件資格
「iPhone 卡緊收」平台使用之性質,僅限合理、合法和商業目的,不得將其用於個人、家人或家庭目的。若要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您必須:(i) 是合格商家;並且 (ii) 同意本條款與條件。
Apple 得拒絕啟用 (且亦得停用) 任何符合條件的 Apple 產品做為支援裝置,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您並非合格商家,或者您未遵守本條款與條件或您與 Apple 達成的其他任何條款與條件。支援裝置可能受到 Apple 不時新增的額外限制所規範。
1.3 所有權
Apple 保留 Apple 技術的一切權利、資格和利益。您同意配合 Apple,維護 Apple 對 Apple 技術的所有權。若得知任何與 Apple 技術相關的索賠,您同意盡合理努力,立即通知 Apple。您同意在本條款與條件允許您製作的規格書副本中,完整保留並複製 Apple 著作權聲明、免責聲明及其他專有聲明 (與規格書所載相同)。Apple 保留本條款與條件未明文授予之一切權利和授權,且未以默示、禁反言或其他方式明示或默示授予其他權利、授權或豁免。
1.4 使用限制
您不得亦不得允許他人將「iPhone 卡緊收」平台用於非本條款與條件明文許可的用途,包括但不限於入侵或加重網路容量負載,或搜集或濫用該功能提供的資料。
您同意不會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從事明令禁止的交易,或將該功能用於非法或欺詐目的,您亦了解從事明令禁止的交易,可能導致喪失合格商家身分 (即使商譽良好亦無例外)、使用權限遭到停用,或致使 Apple 終止本條款與條件。
您同意不干擾或擾亂「iPhone 卡緊收」平台 (包括以任何自動方式存取服務)、或連接到該平台的任何伺服器或網路。
您同意不透過使用或存取「iPhone 卡緊收」平台來建立或嘗試建立替代或類似的服務。
您同意不出售「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存取權限,亦不勸阻客戶進行交易,或採取其他手段使交易較使用其他方式進行的付款交易更不便。
您同意僅透過 softPOS 行動 App 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且僅在符合規格和本條款與條件規定的支援裝置上使用。
若您存取或收到「iPhone 卡緊收」的持卡人資料,您同意僅將該資料用於符合適用法律規定的相關交易。
若您違反本條款與條件下的義務,包括上述任何要求或限制,您可能遭到追訴並需負損害賠償責任。
1.5 更新
Apple 得不經事先通知,但不具義務 (無論明示或暗示) 擴充、增強、更新或以其他方式修改「iPhone 卡緊收」平台,包括刪除本條款與條件所載的任何特性或功能。若 Apple 做出此類變更,本條款與條件將適用該變更。您了解並同意此類更新可能影響您使用、存取「iPhone 卡緊收」平台,或與其互動的能力。
2.Apple 與您的關係
「iPhone 卡緊收」平台讓您使用支援裝置交易;Apple 不處理付款交易或其他非付款交易 (如獎勵累積和兌換),Apple 亦不會收到、保管或轉移您的資金,或對您因使用該功能而可能產生的付款、退貨、退款、獎勵、價值、折扣、存取或其他商業活動具有其他任何控制能力。
您同意向 Apple 提供「iPhone 卡緊收」平台使用相關之所有資訊均符合現況、真實、正確、有實證且完整。此外您同意 Apple 得基於本條款與細則所載之相關目的 (如智慧財產權問題、客戶服務查詢等),將此類資訊 (包括電子郵件地址與郵寄地址) 分享予需要知道的第三人。
若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使用上遇到任何問題或有任何疑問,請與 Apple 聯絡,電子郵件地址為:tap-to-pay-support@apple.com。
3.您的 PSP 與您的關係
您與 Apple 授權 PSP 簽訂 PSP 協議,即表示 PSP 有義務支援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商家。您對 PSP 帳號的使用以及其與「iPhone 卡緊收」平台相關之使用,受到 PSP 協議條款的規範。
您的 PSP 將就 PSP 帳號的相關事宜,全權負責建立和管理與您的關係,包括但不限於:(i) 為您辦理開戶和承保 (例如執行「認識客戶」和其他反洗錢檢查);以及 (ii) 向您提供所有 PSP 服務。如果您的 PSP 不再具備 Apple 授權資格,或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向您提供 PSP 服務期間違反協議規定,或不再是協議當事人,Apple 得要求您與其他 PSP 簽訂 PSP 協議,以繼續使用該功能。
您向 Apple 聲明並保證,已授權 PSP 向 Apple 及其關係企業提供自己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PSP 帳號的相關資訊 (本條款與條件將此類揭露稱為「商家揭露」)。如果「商家揭露」包含任何個人資料,Apple 將只依您 PSP 的書面說明處理此類資訊。您特此授予 Apple 及其關係企業使用「商家揭露」之權利與授權,以供:(i) Apple 履行本條款與條件所規定之義務和行使本條款與條件所載權利,以及改善「iPhone 卡緊收」平台;(ii) 適用法律未禁止的任何其他用途。
關於 PSP 服務、您的 PSP 帳號或相關商務活動的所有爭議或問題,請聯絡 PSP 或 softPOS 行動應用程式的供應商。
4.安全;遺失或停用的裝置
向第三方提供支援裝置的密碼,或允許第三方啟用 Face ID 或新增指紋以使用 Touch ID,可能讓第三方有機會在您的支援裝置上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交易。您須自行維護支援裝置和密碼的安全。
若您的支援裝置遺失或遭竊,且裝置啟用了「尋找我的 iPhone」功能,您同意將裝置設為「遺失模式」,藉此降低非授權人士使用該裝置的風險。您亦同意透過 iCloud 帳號,嘗試清除該裝置。
您可能需要啟用額外的安全性措施,方可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特定功能。若之後刪除了該安全性措施,可能無法繼續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特定功能。
您同意與 PSP 合作,以避免 PSP 帳號出現未經授權的交易,並解決 PSP 帳號的錯誤。
如您回報或 Apple 疑有詐欺或詐騙活動,您同意配合 Apple 調查,並採取 Apple 制定的詐欺防制措施。
5.保密
5.1 視為 Apple 機密之資訊
您同意,Apple 或代表 Apple 取得、產生或建立的 Apple 衡量指標及「iPhone 卡緊收」平台相關之一切資訊,須視為「Apple 機密資訊」。縱有上述規定,Apple 機密資訊不包括:(i) 非因您過失或違約情事而可公開合法取得的資訊;(ii) Apple 向公眾公開的資訊;(iii) 您未使用任何 Apple 機密資訊而獨立開發的資訊;(iv) 您從有權自由移轉或揭露資訊之第三人合法取得之資訊。
5.2 關於 Apple 機密資訊之義務
您同意,至少以保護自身重要機密的謹慎程度來保護 Apple 機密資訊,且達到合理程度。您同意僅將 Apple 機密資訊用於履行本條款與條件所規定之義務及行使本條款與條件所載權利之目的;您亦同意,未經 Apple 事先書面同意,不因自身或第三人利益,將 Apple 機密資訊轉為其他用途。您進一步同意不向任何人揭露或散佈 Apple 機密資訊,包括未特別提及「iPhone 卡緊收」平台但接收者可據此合理推斷出 Apple 機密資訊的 Apple 指標,除非對方是:(i) 您的員工和承包商,有必要知道此類資訊,並且受書面協議約束禁止未經授權使用或揭露 Apple 機密資訊;或 (ii) Apple 另行書面同意或允許者。您得在適用法律要求的限度內揭露 Apple 機密資訊,惟須採取合理措施,在揭露 Apple 機密資訊前通知 Apple,並對 Apple 機密資訊進行保護處理。縱有上述規定,您可揭露整體行動付款、購買和其他交易,或其他包含 Apple 衡量指標的指標,但此類 Apple 衡量指標須未經分隔或識別,且無法從您分享的指標中輕易辨別或推斷出來。您承認,不當揭露 Apple 機密資訊所造成的損害可能無法彌補;因此,Apple 有權尋求衡平救濟,包括禁制令及預備性禁令,且此不影響其他救濟途徑。
5.3 「iPhone 卡緊收」意見反映
若您以書面、口頭、展示或其他方式,向 Apple 提供或已提供有關 Apple 機密資訊或「iPhone 卡緊收」平台之任何想法、要求、意見反映、報告、建議或推薦 (統稱為「『iPhone 卡緊收』意見反映」),即表示您特此授予 Apple 獨家 (包括與您相關的)、全額繳足、不得撤回的全球永久授權,縱使與本條款與條件相悖,Apple 仍得在自家產品和服務利用此等「iPhone 卡緊收」意見反映。您同意提供「iPhone 卡緊收」意見反映之行為乃出於自願。
6.資料保護和安全漏洞
您必須:(i) 提供清晰完整的資訊,向客戶說明「iPhone 卡緊收」平台處理其個人資料之行為;(ii) 採取適當措施,保護「iPhone 卡緊收」平台處理的個人資料,以防有心人士未經授權存取、使用或揭露;(iii) 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時,就處理個人資料,遵守所有關於隱私權和資料保護的適用法律。若您失去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處理客戶個人資料的有效法律依據,您必須立即停止所有相關處理作業。此外您須採取管理、技術和實體措施,以防「iPhone 卡緊收」平台收集、使用或揭露的個人資料,其安全性、完整性或機密性受到合理預見的威脅或危害。您發現此類個人資料或 Apple 機密資訊相關之安全措施存在實際或疑似違規行為 (下稱「安全漏洞」) 時,須調查、補救並減輕安全漏洞造成之影響。如遇法律訴訟,包括但不限於監管調查或訴訟,不論是發生在安全漏洞之後或由安全漏洞引起,您須應 Apple 要求向 Apple 提供合理的協助和支持,以解決此類訴訟。
7.您的標章
7.1 授權
根據本條款與條件,您特此於效期內授予 Apple 及其關係企業 (及代表其行事之代理人與承包商) 個人、非專屬、不得轉授權、不得轉讓、全球性、免權利金的權限,得依以下方式使用、重製和展示您的標章:
(i) 與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有關的情形;
(ii) 在任何媒體中行銷、廣告和宣傳「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可用性,包括使用 (如適用) softPOS 行動應用程式截圖與您標誌的圖像 (因為其可能會用於「iPhone 卡緊收」平台) 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在任何媒體的教學素材、訓練素材、行銷素材和標準廣告中使用;及
(iii) 公開揭露的「iPhone 卡緊收」平台參與者名單。
您須負責取得展示您的標章所需的所有權利。
7.2 對於您標誌的權利
您保留對於您標章的權利、資格和利益,以及所有相關之聲譽。Apple 及其關係企業使用您的標章所生的所有聲譽將使您受益。Apple 及其關係企業不會採用、使用、註冊任何公司名稱、商業名稱、商標、網域名稱、服務標章,其包含或結合您的任何標章或包含任何容易與您標章混淆之詞語。
8.效期、終止與暫停
8.1 效期
本條款與條件將於生效日期生效,效力持續至根據 8.2 節 (終止) 所述情況終止為止 (此期間稱為「效期」)。
8.2 終止
雙方得隨時因任何理由 (亦得無理由) 終止本條款與條件,在向另一方發出終止通知三十 (30) 天後立刻生效。
8.3 暫停
若發生下列情況,Apple 得於通知您後立即暫停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之權利 : (i) 您違反本條款與條件,(ii) PSP 帳號之暫停,(iii) PSP 帳號存在實際或疑似詐騙,(iv) 暫停或終止 PSP 對「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參與;(v) 您的支援裝置遺失或遭竊;或 (vi) Apple 合理認定可能危害「iPhone 卡緊收」平台安全性的任何其他事件。Apple 並得依任何理由或不附理由隨時暫停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之權利,於通知您 Apple 有意暫停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後三十 (30) 天後生效。
8.4 終止或暫停 PSP 協議
您明確承認並同意,Apple 在行使其權利暫停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或終止本條款與條件時,Apple 得要求您的 PSP 暫停或終止提供 PSP 服務的 PSP 協議,其規範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相關事宜。
8.5 終止之效力
除非 Apple 明確允許,本條款與條件終止後,您須立即停止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並且清除或銷毀您擁有或控制的所有完整或部分的規格副本。
8.6 條款效率存續
本條款與條件的所有條款與規定 (包括隨附之所有任何附錄、附件、補篇、附約及修訂),其性質應在本條款與條件到期後仍然有效者,皆將存續,包括第 1.3 節 (〈所有權〉)、第 5 節 (〈保密〉)、第 7.2 節 (〈對於您標誌的權利〉)、第 8.5 節 (〈終止之效力〉)、第 10 節 (〈賠償〉)、第 11 節 (〈責任限制、免責聲明〉),及第 12 節 (〈一般法律條款〉),以及本第 8.6 節 (〈條款效率存續〉) 之規定。對於因本條款與條件依約終止所生的任何補償、賠償或損害,Apple 概不負責,且本條款與條件的終止不損害 Apple 現在或未來可能擁有的其他權利或救濟。
9.合規性
您須遵守與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相關的適用法律與適用付款網路的規則與規定。您也同意不得將「iPhone 卡緊收」平台提供給:(i) 美國規定的禁運國家或地區;或 (ii) 列於美國財政部特別指定國民名單的任何人、或美國商務部「拒絕人士名單」或「拒絕實體清單」的任何人士/實體、或其他受限制對象名單上的任何人使用。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後,即表示您聲明且保證您並非位於前述任何禁運國家/地區或列名於前述名單。您亦同意不會將「iPhone 卡緊收」平台用於適用法律禁止的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發展、設計、製造或生產核子、導彈、化學或生物武器。
10.賠償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您同意應 Apple 要求賠償 Apple、其董事、主管、員工、獨立承包商及代理人 (均為「Apple 受償方」),並應為之答辯,使其免於 Apple 受償方造成的下列情形或與其相關事宜所產生之任何索賠、損失、責任、損害、稅金、費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和法院費用 (合稱「損失」):(i) 您對「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使用 (包括但不限於從事任何禁止的交易或未經授權的交易)、客戶對您商品或服務提出的索賠,以及與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相關的捐款;(ii) 安全漏洞;(iii) 您違反適用法律、適用的付款網路規則或規定,或本條款與條件;(iv) 您的疏忽或故意不當行為;或 (v) Apple 依本條款與條件允許使用您向 Apple 或其關係企業提供的標章和其他素材。關於您必須根據本第 10 節 (〈賠償〉) 賠償 Apple 的任何事項,Apple 保留對其專屬的辯護 (包括承擔此專屬辯護) 和控制權利,費用由您承擔,並且您同意配合 Apple 對這些索賠的辯護。
11.責任限制;免責聲明
11.1 交易驗證
在交付任何商品或服務給客戶之前,您或您的 PSP (如適用) 須全權負責驗證透過「iPhone 卡緊收」平台接受的交易的真實性,而非 Apple。Apple 不負責驗證任何此類交易,若您或您的 PSP 無法驗證此類交易的真實性,Apple 概不負責。
11.2 Apple 無須為未經授權交易或錯誤負責
在任何情況下,Apple 無需為任何未經授權的交易或錯誤交易負責。
11.3 不提供支援或維護
Apple 無義務提供相關維修保養作業、技術或其他支援。Apple 不保證「iPhone 卡緊收」平台顯示之任何資料或資訊能正常運作、其可提供性、準確性、完整性、可靠性或及時性。若您選擇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則信賴該資料或資訊的結果必須由您自行負責。您有責任維護所有內容、資訊和資料的適當替代備份,包括但不限於與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相關,您可能提供給 Apple 的任何內容。
11.4 對於遺失或共用的支援裝置,或未經授權修改的 Apple 技術,Apple 概不負責
您同意,若您遺失支援裝置或共用其存取權限,則 Apple 不須負責。您同意,若您對 Apple 技術進行未經授權的修改,例如停用硬體或軟體控制 (有時稱為「越獄」),則 Apple 不須負責。若您進行越獄,您的支援裝置將不再符合存取或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資格。您了解,在修改過的支援裝置上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遭到明確禁止,此行為會違反本條款與條件,Apple 可據此拒絕或限制您對「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存取。
11.5 Apple 不須為 PSP 服務負責
縱使與本條款與條件相悖,Apple 於任何情況下皆不須對 PSP 服務負責,或如第 3 節 (〈您的 PSP 與您的關係〉) 中所述,為保留給您的 PSP 的任何責任負責。
11.6 不做擔保
「iPhone 卡緊收」平台可能包含不正確或錯誤之處,其可能導致故障或資料遺失,且可能不完整。Apple 及其授權人有權不經通知,隨時變更、暫停、刪除或停用對「iPhone 卡緊收」平台(或其任何部分) 的存取權限。在任何情況下,Apple 或其授權人對於移除或停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或其任何部分) 的存取權皆不負擔任何責任。Apple 或其授權人亦得對「iPhone 卡緊收」平台(或其任何部分) 的使用或存取權新增限制,或者無限期移除「iPhone 卡緊收」平台(或其任何部分),或隨時取消「iPhone 卡緊收」平台(或其任何部分),無須另行通知,亦不必負擔任何責任。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您明確承認並同意,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皆須由您自負風險;就品質、成效、準確性及勞力付出等方面是否符合需求,亦由您承擔全部風險。「iPhone 卡緊收」平台是按照「現狀」和「現有」基礎提供,附有一切可能瑕疵而不附有任何種類的擔保;APPLE 和 APPLE 的關係企業及代理人 (為本第 11.6 節 (〈不做擔保〉) 和第 11.7 節 (〈責任限制〉) 之目的統稱為「APPLE」) 特此否認就「iPhone 卡緊收」平台提供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擔保和條件,這包括但不限於有關銷路、品質滿意度、適合特定用途、準確性、及時性及不侵害第三方權利。APPLE 不擔保您可不受干擾地享受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iPhone 卡緊收」平台會符合您的要求、「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操作將不受干擾、及時、安全或毫無錯誤、任何「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瑕疵或錯誤將被糾正,或「iPhone 卡緊收」平台可與未來的 APPLE 產品、服務或軟體或任何第三方軟體、應用程式或服務相容,或任何經由「iPhone 卡緊收」平台儲存或傳送的資訊不會遺失、毀損或損壞。您同意,若「iPhone 卡緊收」平台直接或間接提供的資料或資訊在傳輸或儲存時出現錯誤、遲延、故障或不精確,可能導致死亡、個人傷害,或財務、身體、財產或環境損害,則「iPhone 卡緊收」平台無意亦不適合在以下情況或環境中使用,包含但不限於核子設施、航空器飛行或通訊系統、飛航管制、生命維持或武器系統之運作。Apple 或 Apple 授權代表人給予的口頭或書面的資訊或意見,均不構成本條款與條件內未明文規定的擔保。如證實「iPhone 卡緊收」平台具有瑕疵,您須承擔所有必要的維修、修理或糾正費用。
11.7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未禁止的範圍內,在任何情況下,APPLE 對因本條款與條件或與其相關事宜、您使用或無法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所造成之個人傷害,或任何附帶性、特殊性、間接性、衍生性或懲罰性損害均無須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因利潤損失、資料遺失、業務中斷,或任何其他商業損害或損失所造成的損害,無論其係基於合同理論、擔保、侵權行為 (包括過失)、產品責任或其他原因,即使 APPLE 已被告知發生此等損害的可能性,並且無論任何救濟均未達到必要目的,皆同。在任何情況下,Apple 在本條款與條件下對您的所有損害的總賠償金額 (適用法律對涉及人身傷害的賠償除外) 不得超過五十美元 ($50.00)。
12.一般法律條款
12.1 資料處理
為測試、提供並改善 Apple 的產品與服務,您承認 Apple、其附屬公司及代理人得對與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相關的診斷、技術、使用與相關資訊進行處理,前提是處理形式無法辨識您本人。存取或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表示您承認並同意 Apple、其附屬公司及代理人已獲得您的許可,得對所有此類資訊進行處理,並按本第 12.1 節 (〈資料處理〉) 規定使用。此外,您同意 Apple 得與合作夥伴及第三方開發者共享此類診斷、技術及使用記錄與資訊 (不包括個人身分資訊),以供其改善在 Apple 品牌產品上執行或與之相關的產品及服務。Apple 對個人資料的處理受 Apple《隱私權政策》規範,本條款與條件已引用相關政策內容並構成本條款與條件的一部分,詳情請參閱:https://www.apple.com/tw/legal/privacy/。關於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時我們所處理的個人資料,您可以閱讀相關服務的隱私聲明 (包括關於「iPhone 卡緊收」隱私權) 了解詳細資訊;該聲明可透過您的支援裝置查閱,或瀏覽 https://www.apple.com/tw/legal/privacy/data/。
12.2 自主開發
本條款與條件不影響 Apple 開發、獲取、授權、行銷、促銷或發布性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或技術的權利,或與您的 softPOS 行動應用程式或您可能開發、生產、行銷或發布任何的其他產品、服務或技術競爭的權利 (如適用)。本條款與條件不得解釋為您與 Apple 建立代理關係、合夥、合資企業、信託義務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關係。您不得明示、默示、表現或以其他方式為相反的表示。本條款與條件並非為任何第三人的利益而制訂。
12.3 轉讓
未經 Apple 以書面明確表示同意,您不得透過法律運作、合併或以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轉讓本條款與條件或委託您在本條款與條件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任何未取得此等同意的意圖轉讓一概無效。
12.4 通知
任何有關本條款與條件之通知須以書面為之。如 Apple 根據《電子通訊內容條款》發送通知給您,則視為通知已送達。就本條款與條件向 Apple 發出的所有通知應寄至以下地址:Apple Payments Services LLC, 6900 W. Parmer Lane, Office No. AC1-2225, Austin, Texas 78729,其送達時點為:(i) 由專人親送時視為送達,(ii) 以附書面寄件證明的商業次日快遞寄送時,視為三 (3) 個營業日後送達,以及 (iii) 以預付郵資的第一類郵件或掛號信寄送時,視為五 (5) 個營業日後送達。
12.5 條款效力獨立
若管轄法院基於任何理由裁定本條款與條件的任一規定無法執行,當事方應於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盡可能執行該條款,使其實現當事方意圖,且本條款與條件的其餘規定仍具完全效力。
12.6 放棄權利
縱使 Apple 未行使本條款與條件的任何規定,亦不得視為放棄日後執行該規定或其他規定。
12.7 解釋
規定契約內容應以不利於起草者之方式進行解釋的法律或規範,不適用於本條款與條件。本條款與條件之標題僅供檢索,不得據以詮釋或解釋本條款與條件。
12.8 本條款與條件之變更
Apple 得隨時自行決定修改或以其他方式變更本條款與條件。若本條款與條件有此類變更,Apple 將依據「電子通訊內容條款」向您發出通知。根據適用法律,您在接獲通知後繼續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則視為您接受修改過的條款與條件版本。
12.9 爭端解決;準據法
本條款與條件,以及其所衍生或與之相關的非契約上義務及當事人關係,皆以德拉瓦州法律為準則法,從其解釋並生效,但不採用其法律選擇原則。本條款與條件各當事方之間的訴訟或法律程序皆應於加州聖塔克拉拉 (Santa Clara) 郡進行;雙方特此放棄對加州聖塔克拉拉郡任何法庭的屬人管轄權或管轄地提出異議的權利。本條款與條件不受《聯合國國際貨品買賣契約公約》規範,茲此表明其不適用。
12.10 完整協議
本條款與條件連同隨附的所有附件,對於「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使用方式,在相關雙方之間構成完整協議,並取代任何針對本主題而透過書面或口頭提出之舊有或不一致的協議、協商、表示與承諾。雙方當事人未就本條款與條件或其主旨,對他方做出本條款與條件未明示的聲明或承諾。
13. 定義
本條款與條件之用語定義如下:
- 「可接受使用規範」係指本文所附的附件 A 中提供的「iPhone 卡緊收」平台規範,該規範可能不定時經 Apple 修改。
- 特定實體的「關係企業」係指控制該實體、受該實體控制,或與該實體受相同控制的其他實體。在此定義中,「控制」一詞係指直接或間接對其他實體的管理與政策享有主導或促使他人主導的權力,不問透過具表決權之證券的所有權、契約或其他方式。為免疑義 (但不以此為限),直接和間接擁有 50% 以上的 (i) 有表決權證券;或 (ii) 實體資產、利潤或收益的權益,視為構成對該實體的「控制」。「受控制」一詞亦具有關聯意涵。
- 「Apple 機密資訊」採用第 5.1 節 (〈視為 Apple 機密之資訊〉) 所指出的意涵。
- 「Apple 受償方」採用第 10 節 (〈賠償〉) 所指出的意涵。
- 「Apple 標章」係指 Apple 及其全球關係企業所註冊或未註冊、直接或間接擁有或獲得授權的任何標章,包括但不限於 https://www.apple.com/legal/intellectual-property/trademark/appletmlist.html 所列的所有標章;其可能不時經 Apple 修改。
- 「Apple 衡量指標」係指以任何格式或內容呈現的「iPhone 卡緊收」平台使用量、效能與交易層級資訊相關指標,包括可從「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相關指標中推論的彙總或區段資料。
- 「Apple 產品」係指以 Apple 標章發布,或 Apple 或 Apple 關係企業內部使用的任何技術、產品或服務。
- 「Apple 技術」係指 Apple 或任何 Apple 關係企業在生效日期之前、當天或之後擁有、構思、付諸實踐、撰寫,或者發現、創造或開發的技術 (及所有包含或附加的智慧財產權),前述情況皆分別且獨自對於您與您的關係企業有效。
- 「適用法律」係指任何政府機關所發布、與本條款與條件之主旨相關,並在指定地區的適用司法管轄區內適用於或可拘束您或 Apple 的所有法律 (包括習慣法)、法規、法令、規定、規範、公告標準、許可、判決、令狀、禁令或裁定、已發布的法規公告、命令或政令,暨其不定時修改生效之版本,包括但不限於所有與個人資料保護相關的法律。
- 「生效日期」係指您同意本條款與條件的日期。
- 「電子通訊內容條款」係指本文所附的附件 B 規定的條款與條件。
- 「合格 Apple 產品」係指 iPhone 機型或 Apple 不時決定、執行支援「iPhone 卡緊收」平台之 iOS 版本的其他 Apple 產品。
- 「支援裝置」係指在經過 Apple 啟用後,允許您透過「iPhone 卡緊收」平台接受付款與進行交易的任何合格 Apple 產品。
- 「利用」係指開發、設計、製作、已製作、使用、實施、授權、轉授權 (透過多個階層)、銷售、提供銷售、匯入、匯出、重製、修改、建立衍生作品、展示、執行、傳播、散布、開放取得或存取、處置,以及其他利用方法。
- 「政府機關」係指實施政府或與政府相關的行政、立法、司法、管制或管理功能的任何國內或國外、聯邦、州、省、市或地方政府、該政府轄下任何政治部門以及任何實體,不論形式,包括任何機構、局處、法院、法庭,或其他對「iPhone 卡緊收」平台、您或 Apple 有管轄權的部門,或上述單位個別所屬的任何關聯單位。
- 「損失」採用第 10 節 (〈賠償〉) 所指出的意涵。
- 「標章」係指在全球任何地點已註冊或未註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章、商業包裝、商號、標誌、標語、口號、產品名稱、任何其他類似智慧財產權。
- 「商家揭露」採用第 3 節 (〈您的 PSP 與您的關係〉) 所指出的意涵。
- 「付款網路」係指為允許商家及/或消費者透過「iPhone 卡緊收」平台進行無接觸式卡片交易,而與 Apple 達成協議的 Visa、Mastercard、Discover、American Express 中任一家或多家網路或者任何其他網路。
- 「實體」係指任何個人、法人、責任有限公司、合作關係、企業、合資事業、協會、信託、非法人組織、政府機關或其他實體。
- 「個人資料」係指與已識別或可識別的個人有關的資訊。
- 「處理」係指針對資料 (包括個人資料) 執行的操作或一系列操作,例如收集、使用、存取、分析、維護、傳輸、揭露或刪除。
- 「禁止的交易」係指任何在「可接受使用規範」之下受到禁止的交易。
- 「PSP」係指收單機構、支付服務供應商或其他支付服務業者/聚合支付服務商,其 (a) 已與 Apple 簽訂協議,允許其商家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b) 獲得與商家簽約且位於適用司法管轄區的區域內的付款網路之授權或許可,以便:(i) 持卡人能夠對商家的商品或服務進行購買交易;以及 (ii) 透過適用的付款網路促成此類交易的授權、清算及結算。
- 「PSP 帳號」係指在轄區的適用司法管轄區內向 PSP 申請的帳號,在該帳號之下,您可以依據 PSP 協議進行付款、購買或其他交易。
- 「PSP 協議」係指 PSP 與您之間的協議;在您可能進行交易的轄區之適用司法管轄區內,規範您的 PSP 帳號的成立和管理。
- 「PSP 服務」係指 PSP 為了使您可以進行交易而提供的服務,包括交易的處理、清算和結帳。
- 「合格商家」係指以下商家:(i) 具備可使用且遵守 Apple 規範的註冊 Apple 帳號;(ii) 具備合格 Apple 產品;且 (iii) 始終為 PSP 協議中的一方。
- 「已註冊的 Apple 帳號」是指您註冊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 Apple 帳號。
- 「安全漏洞」採用第 6 節 (〈資料保護和安全漏洞〉) 所指出的意涵。
- 「softPOS」採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定義中所指出的意涵。
- 「SoftPOS 行動 App 」係指以下 iOS 軟體應用程式:(i) 由與 Apple 達成協議的人員所開發,且開發方式按照 Apple 針對該人員所進行的 iOS 軟體應用程式開發而不定時提出的要求;(ii) 經由 Apple 核准;且 (iii) 經由您為了進行交易目的而使用。
- 「規格」係指與「iPhone 卡緊收」平台相關的所有規格、文件、規範和要求,包括但不限於「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執行與操作指南;上述項目由 Apple 提供或開放您取得,且同樣可能由 Apple 不定時更新或增補。
- 「『iPhone 卡緊收』持卡人資料」係指您的客戶在交易過程中透過「iPhone 卡緊收」平台而傳遞的資料 (例如主要帳號、交易金額等)。
- 「『iPhone 卡緊收』意見反映」採用第 5.3 節 (〈『iPhone 卡緊收』意見反映〉) 所指出的意涵。
- 「『iPhone 卡緊收』平台」係指採用 Apple 技術的一種軟體式銷售點 (英文縮寫為 softPOS) 平台,使您得以透過 Apple 或其關係企業指定的 Apple 產品接受付款、進行交易與存取相關服務。
- 「技術」係指任何資訊、概念、知識技能、設計、繪圖、規格、圖解、軟體程式 (包括來源與物件程式碼)、手冊和其他文件、資料、資料庫、程序 (包括技術程序和業務程序) 或方法 (包括操作方法與生產方法)。
- 「效期」之定義見第 8.1 節 (效期)。
- 「區域」係指 Apple 准許您在其中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國家、區域或地區。
- 「交易」係指在支援裝置上透過「iPhone 卡緊收」平台進行的任何付款、購買或其他交易,包括帳號資金交易、調整、退款或退貨,不論該交易是否已獲得核准、遭到拒絕,或需接受調整、退款或退貨 (如有上述任何情形)。
- 「未授權交易」係指由任何未獲交易授權的人員所發起的交易,包括任何詐欺交易。
附件 A
「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可接受使用規範
您不得進行任何符合下列條件的交易:
- 違反任何法律或不遵守適用法律;
- 涉及下述情事:
- 非法藥物或非合法處方的管制物質;
- 造成消費者安全風險的商品;
- 用途為參與非法活動的商品;
- 偽造或偷竊的物品;
- 針對民族、年齡、性別、性別認同、種族、宗教或性傾向,鼓吹仇恨、暴力,或不包容的態度;
- 構成詐欺行為;
- 侵犯或違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公開權或隱私權;或
- 以錯誤或貶損方式展示 Apple 或其產品。
如有任何經認定需審慎考量的理由,包括您使用支援裝置進行本可接受使用規範禁止的交易,則 Apple 保有隨時在您的支援裝置上停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權利。
附件 B
電子通訊內容條款
如隨附本附件的條款與條件所定義,Apple 及其個別指定人等可能需要以書面方式向您提供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相關特定資訊、協議、通知或揭露內容 (上述各項皆稱為「通訊內容」)。同意條款與條件,代表您確認具備能力並同意透過電子方式接收 Apple 及其服務供應商和關係企業的通訊內容 (而非以紙本形式接收),亦同意在該條款與條件與您建立的關係中使用電子簽名。在前述事項不受限制之下,您進一步同意可經由電子郵件、簡訊、iOS 通知或您用於存取「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軟體可支援的其他電子通知方式接收上述通訊內容。在本附件 B 原文中採用字首大寫但未經定義的任何用詞,皆已在條款與條件中賦予意涵。
Apple 是否有能力透過電子方式向您提供通訊內容,需視您是否維持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而定。Apple 可能會將通訊內容傳送至與您已註冊的 Apple 帳號相關聯的電子郵件地址。因此,您同意只要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就會維持與已註冊的 Apple 帳號建立關聯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如果您透過電子郵件、簡訊、從應用程式中,或透過您用來存取「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軟體取得通訊內容,則您有責任檢視該通訊內容。除了透過電子方式傳送給您之外,Apple 有權自主決定 Apple 及其指定人等以郵件方式寄送紙本通訊內容給您,做為額外通訊或替代電子通訊之方式。
您理解並同意:(i) 條款與條件會轉換為電子格式;(ii) 您符合下方指定的最低硬體與軟體需求;(iii) 您同意以電子方式接收通訊內容後,除非您藉由終止條款與條件撤銷同意,否則您的同意會維持有效;且 (iv) 可能經由電子方式提供的通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 條款與條件,包括條款與條件的變更及更新版本;
- 與您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相關的資訊;以及
- 在本條款與條件規範下,Apple 必須向您提供的任何通知。
如要接收通訊內容,您必須符合以下的硬體與軟體需求:
- 可透過無線通訊業者存取網際網路的合格 Apple 產品 (「通訊裝置」);
- 在通訊裝置上安裝支援「iPhone 卡緊收」平台的iOS版本;以及
- 擁有與已註冊的 Apple 帳號相關聯的有效電子郵件地址。
如要保留通訊內容,您必須具備能力以電子方式儲存內容或列印內容,包括在通訊裝置上進行前述行為。Apple 可能會不定時變更上述規定。
如要存取與使用「iPhone 卡緊收」平台,則同意接收電子通訊內容是必要條件。除非經適用法律要求,否則您無法選擇要求取得紙本或非電子形式的通訊內容。您可以藉由終止條款與條件以撤銷同意。如需終止條款與條件的相關資訊,請參閱該文中的第 8.2 節 (〈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