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與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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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ck here to view these terms in English APP STORE 條款與約定 中譯文〕 本文件為 台端與iTUNES SARL (下稱「iTUNES」) 間之法律協議,載明管轄 台端使用APP商店服務之條款。本協議 ─ 連同所有更新、新增條款、軟體授權和iTUNES及APPLE INC. (下稱「蘋果公司」) 所有規定與政策 ─ 共同構成 台端與iTUNES間之「協議」。如欲同意本條款,請點選「同意」。如 台端不同意本條款,請勿點選「同意」且請勿使用本服務。 台端必須接受並遵守向 台端提供之本條款:禁止變更、新增或刪除,且如未遵守本協議任何部分,iTUNES得拒絕 台端存取APP商店。 1. APP商店服務的定義。iTunes是App商店 (下稱本「服務」) 之供應商,本服務准許 台端得按本協議所訂之特定條款授權軟體產品,例如遊戲和應用程式。 2. 使用本服務之年齡限制。本服務向年滿13歲之民眾提供。如 台端年滿13歲但未滿20歲, 台端應與家長或監護人一同審閱本條款約定,以確定 台端與家長或監護人均瞭解本條款約定。 3. 僅限中華民國台灣。本服務僅在中華民國台灣對 台端提供,任何其它地點均不提供本服務。 台端同意不在可提供領域範圍以外使用或企圖使用本服務。iTunes得運用技術確認是否遵守前述限制。 4. 產品授權。透過本服務所提供的軟體產品(下稱「產品」)共有如下二類:(i)由蘋果公司開發並透過iTunes向 台端授權的產品(下稱「蘋果產品」);及(ii)由第三開發人開發並向 台端授權的產品(下稱「第三人產品」)。產品的特定類別(如蘋果產品或第三人產品,視情形而定)將於本服務應用程式中予以標明。產品均係向 台端授權而非出售。 台端自本服務取得之各項產品之授權均應遵守 台端於同意本條款前即已接受下文授權應用程式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且 台端同意,授權應用程式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適用於 台端透過本服務授權的每個蘋果產品及每個第三人產品,除非 台端與該產品之授權人 (下稱「應用程式供應商」)間另外訂定一份有效之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在這種情形下,應用程式供應商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應適用於該產品。應用程式供應商保留所有未明示授予 台端之權利。 台端承認, 台端透過本服務取得之各項產品之授權僅為 台端與該應用程式供應商之間具約束力之協議,且該應用程式供應商應對產品、其中所載內容、任何未免除之擔保,及 台端或任何第三人有關產品或 台端使用產品而提出之任何請求負全部責任。 台端承認,就有關第三人產品,向 台端提供產品一事,iTunes純粹係應用程式供應商之受託代銷人;並非該項授權之當事人;且對產品、其中所載內容,或任何擔保或 台端或任何第三人有關產品或 台端使用產品而提出之任何請求不負任何責任。 台端承認並同意,iTunes和iTunes之子公司均為授權應用程式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或任何授權產品之任何其他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之利益第三人,且經 台端接受該授權之條款約定後,iTunes將有權 (且將被視為已接受此等權利) 對 台端以其利益第三人身份強制執行該項授權。 本服務僅向最終使用人顧客授權產品。 部分產品具有購買外加服務或授權外加機能或內容的功能,使台端得購買並用於該產品(下稱「In App Purchases」)。於使用產品時所消耗的In App Purchases(如虛擬軍火)無法於不同裝置間相互移轉;只能下載一次;於下載後,無法被取代。一旦 台端購買並收受可消耗的In App Purchase,iTunes就 台端所受之損失、?壞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所有In App Purchases將視為產品。所有為第三人產品所製作的In App Purchases均視為第三人產品,且就依本條款及條件,應確實被做為第三人產品處理。 5. 系統需求。 台端使用本服務和透過本服務進行之交易均應遵守使用本服務所必要之軟體之使用而必須簽訂之任何最終使用人協議或其他條款約定,所有此等協議與條款均依本協議規定而成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本服務之使用需有一項或多項相容裝置、網路連線 (可能須付費),及特定軟體 (可能須付費),且可能須隨時取得更新版或升級版。由於使用本服務涉及軟硬體與網路連線,因此 台端使用本服務之能力可能會受到前述因素性能的影響。強烈建議使用高速網路連線。 台端承認並同意 台端有責任滿足此等系統需求 (得隨時變更)。本服務並非任何其他產品或供應物之部分,且購買或取得任何其他產品均不應解釋為聲明或保證 台端可存取本服務。 6. 隱私權 a. 蘋果公司之隱私權政策。除本協議中另有明示者外,本服務應遵守載於http://www.apple.com/tw/legal/privacy/之蘋果公司隱私權政策,該政策明示構成本協議之一部分。如 台端尚未審閱蘋果公司之隱私權政策,請即刻審閱。 b. GENIUS。 台端選擇同意Genius功能時,蘋果公司將隨時自動搜集可用來辨識本電腦上 台端iTunes資料庫中媒體的資訊,例如 台端之播放紀錄和播放清單。這包括自iTunes購買之媒體及自其他來源取得之媒體。此等資訊將匿名儲存且無法用來辨識 台端之姓名或iTunes帳號。當 台端使用Genius功能,蘋果公司將使用此等資訊和 台端iTunes資料庫之內容以及其他資訊以便向 台端提供個人化建議。 蘋果公司僅得使用此等資訊,並將其與取自亦選擇同意本功能之其他使用者之iTunes資料庫而搜集之集合資訊、 台端之iTunes商店購買紀錄資料、其他iTunes商店使用人之集合購買紀錄資料,及自第三人取得之其他資料結合而為下列行為: ‧ 為 台端從 台端之iTunes資料庫建立個人化播放清單。 ‧ 提供 台端有關 台端可能會希望購買之媒體和其他產品與服務之建議。 ‧ 向其他使用人提供有關產品與服務之建議。 無論何時都將按蘋果公司之客戶隱私權政策 (請至www.apple.com/tw/legal/privacy檢閱) 處置 台端之資訊。 一旦 台端選擇同意Genius功能, 台端將可在有Genius功能的裝置上建立Genius播放清單。 台端在iTunes上選擇同意在裝置上啟動Genius功能後,必須將 台端之iTunes資料庫加以同步化。 如 台端希望本公司不要以此方式自 台端之iTunes資料庫搜集和使用資訊, 台端即不應啟動Genius功能。 台端可隨時至 台端電腦上的商店清單中選擇關閉Genius功能,以取消 台端原選擇同意之決定。選擇退出後,iTunes便不會再自 台端iTunes資料庫將資訊傳送給蘋果公司。如 台端已選擇於多台電腦分享 台端的資料庫,則 台端必須關閉每一台電腦的Genius功能。Genius功能無法由 台端之iPod touch或iPhone中啟動或關閉。 台端選擇同意Genius功能即表示 台端同意以上述及蘋果公司客戶隱私政策中所述之方式使用台端之資訊。 c. GENIUS之App。台端選擇同意Genius之App功能時,蘋果公司將隨時自動搜集相關於 台端裝置上的應用程式資訊,例如 台端使用各應用程式的時間以及各應用程式使用的次數等。此等資訊將匿名儲存且無法用來辨識 台端之姓名或iTunes帳號。當 台端使用Genius之App功能,蘋果公司將使用此等資訊,連同其他資訊,例如 台端的應用程式下載紀錄,以便向 台端提供個人化建議。 蘋果公司得使用此等資訊,並得將其與取自亦選擇同意本功能之其他使用者之集合資訊、 台端之iTunes商店購買紀錄資料、 台端之App商店下載資料、其他使用人之集合應用程式下載資料,及其他資料,如客戶之應用程式評價等,結合而為下列行為: ‧ 提供 台端有關 台端可能會希望購買、下載或使用之應用程式、媒體和其他產品與服務之App建議。 ‧ 向其他使用人提供建議。 無論何時都將按蘋果公司之客戶隱私權政策 (請至www.apple.com/tw/legal/privacy/檢閱) 處置 台端之資訊。 一旦 台端選擇同意Genius功能, 台端將可於裝置上建立Genius建議。 如 台端希望本公司不要以此方式自 台端之裝置搜集和使用資訊, 台端即不應啟動Genius功能。 台端可隨時至 台端裝置上的App商店帳號頁面關閉Genius功能,以取消 台端原選擇同意之決定。如 台端已選擇於多台裝置分享 台端Genius之App資訊,則 台端必須關閉每一裝置的Genius功能。 7. 台端之資料。 台端同意提供註冊本服務時所需,及使用本服務過程中其他時點可能必須提供之正確、最新與完整資料 (下稱「註冊資料」)。 台端並同意按規定維持並更新 台端之註冊資料,使其保持正確、最新與完整。如 台端提供之任何資料有誤、不正確或不完整,iTunes得終止 台端對本服務任何部分或全部之權利。 台端同意iTunes得儲存並使用 台端提供之註冊資料 (包括信用卡資料),用於維護 台端之帳戶並用 台端之信用卡付帳款。 8. 使用人帳戶與安全性。 a. 帳戶與密碼。 台端成為本服務之註冊使用人後,會收到或建立一個帳戶 (下稱「帳戶」)。 台端應自行負責維護 台端帳戶之機密與安全性。 台端不應向任何其他人揭露 台端之帳戶資料,亦不應使用其他人的帳戶。 台端對 台端帳戶中或透過 台端帳戶所發生之所有行為應負全部責任,且 台端同意,如 台端帳戶未經授權而遭他人使用或有任何其他侵犯安全情事時,應立即通知iTunes。iTunes不負責因 台端帳戶未經授權而遭他人使用所造成之任何損失。 b. 安全性。 台端瞭解,本服務和透過本服務交易之產品均包括一運用能保障數位資訊和限制 台端對產品之使用應遵守iTunes與其委託人訂定之特定使用規則之技術之安全架構。 台端同意遵守如下文概述之此等使用規則,且台端同意不違反且不企圖違反任何安全元件。 台端同意不企圖或協助其他人規避、執行逆向工程、解編譯、拆解或因任何理由而以其他方式篡改與該等使用規則相關之安全元件。使用規則得由iTunes控制與監督以確定是否獲得遵守,且iTunes保留權利得經通知或不經通知 台端而強制執行使用規則。 台端除透過iTunes所提供用來存取本服務之軟體外,不應以任何其他方式存取本服務。 台端不應存取或企圖存取 台端並未取得授權得加以存取之帳戶。 台端同意不為任何目的 (包括為取得對本服務之未授權存取) 而以任何方式或型式修訂軟體,亦不使用軟體之修訂版本。違反系統或網路安全可能導致民事或刑事責任。 9. 產品與服務之使用 a. 產品需求。 台端確認,使用產品可能須使用其他軟硬體產品 (如在實體媒材上製作產品副本及在授權裝置上執行產品之能力),且 台端應自行負責此等軟硬體。部分產品產品得依其所適用之使用規則再行下載使用,但其目的僅限於配合 台端之需求,且並非全部產品均可隨時如此配合或提供,如先前經下載之產品其後無法再行下載,iTunes對 台端不負任何責任。產品一經授權且 台端收到產品後, 台端即應負責使產品不致遺失、損毀或損壞,且發生任何損失、損毀或損壞時,iTunes對 台端均不負責任。 b. 產品之使用。 台端確認,產品含有可限制 台端對產品之使用必須遵守下列相關使用規則之安全技術,且無論產品是否受安全技術限制, 台端均同意使用產品時應遵守相關使用規則。 使用規則 (i) 台端對產品之使用應受限於 台端須事先接受本協議和相關之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條款。 (ii) 台端應能於特定裝置上 (含iPod touch或iPhone) 一次最多自五個不同的帳戶儲存產品。 (iii) 台端應能隨時在五部經iTunes授權的裝置上儲存產品。 (iv) 台端同意, 台端不會企圖或鼓勵或協助任何其他人去規避或修改屬於本服務一部分或用來管理使用者規則之任何安全技術或軟體。 (v) 產品之交付並未向 台端移轉對產品之任何宣傳使用權。 (vi) 台端應能在至少一部經iTunes授權的裝置上,以手動方式向具備手動同步模式的裝置將產品同步,但產品須與主要的iTunes授權裝置上的帳戶相關,而所謂主要的iTunes授權裝置是指最早與裝置同步的裝置,或 台端之後指定為主要使用iTunes軟體之裝置。 c. 台端同意, 台端之產品授權表示 台端接受且同意完全遵守使用規定而使用該等產品,且對產品之任何其他使用均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安全技術 (如適用) 是產品不可分離之一部分。除 台端與其他人之間可能已訂定之任何其他條款或規則外,使用規定應管轄 與產品相關之 台端權利。iTunes保留隨時修訂使用規定之權利。 d. 台端確認,本服務、產品與施行使用規定之某些方面會不斷與iTunes發生關聯。因此如iTunes變更本服務的任何部分或終止本服務 (由iTunes自行決定) 時, 台端確認,就該等變更或終止前之同樣範圍內, 台端可能無法再使用產品,且iTunes無論如何對 台端均不負責任。如本服務之此等變更或終止導致 台端在iPhone或iPod touch上所授權之產品之交付中斷,或造成任何技術問題、延遲或妨礙 台端產品之交付時,請參閱第12條規定。 e. 本服務得提供互動功能,讓 台端能把資訊、材料或連至第三人內容之連結傳送或刊登在本服務可由本服務其他使用人和公眾進入與觀看的地區 (此並非唯一功能)。 台端聲明並同意, 台端對此等功能之使用 (包括 台端傳送或刊登的任何資訊、材料或連結), 台端均應負全部責任,不應侵犯或違反任何其他人權利或違反任何法律,不應導致或鼓勵侵權或有其他非法行為,或以其他方式而有淫穢、引起不滿或品味不佳之行為,且 台端已取得所有必要之權利、授權與許可。 台端且同意提供與 台端於本服務傳送或刊登任何資訊或材料相關之正確完整資訊。此外, 台端茲授予iTunes一全球範圍、免權利金、非專屬性授權以使用該等材料作為本服務之一部分且與產品相關,毋須向 台端支付任何報酬或負擔任何義務。 iTunes保留權利得隨時自行決定不刊登或公佈任何材料,並刪除、移除或編輯任何材料,毋須通知亦不負責任。 iTunes有權 (但無義務) 監督 台端所傳送或刊登或以其他方式而在本服務上提供之任何資訊與材料,以調查任何據稱或顯然違反本協議之情事,並採取iTunes全權決定認為適當之行動,包括但不限於按下文第21條或按本公司著作權政策 (http://www.apple.com/legal/copyright.html) 規定而採取之行動。 10. 付款方式。本服務僅接受信用卡付款。如交易時已使用某信用卡公司,iTunes得自該信用卡公司取得不超過訂單金額之款項之事先核准。購買當時或購買後不久,帳款便會記入 台端之信用卡帳上。 本服務接受下列信用卡:威士卡 (Visa)、萬事達卡 (MasterCard) 和美國運通卡 (American Express)。 請注意 本公司無法接受中華民國台灣境外銀行發行之信用卡或由信用卡公司發行之預付禮金卡。扣款卡和簽帳卡有每日消費限額,可能會無法處理 台端之訂單。 如某項交易因為信用卡狀況而線上遭到拒刷,請確定所有資料均為正確並重新傳送。如交易無法在線上被接受, 台端將無法用該張卡來處理 台端交易,且應使用其他信用卡。 11. 同意付款。 a. 產品付款。 台端同意支付 台端透過本服務而授權之全部產品之費用,且iTunes得就任何授權產品費用及因 台端帳戶所生或與之相關之任何其他款項 (包括任何相關之稅金和滯納金) 記為 台端之信用卡帳款。 台端應負責按時支付所有款項,並應提供iTUNES有效之信用卡詳細資料以供支付所有款項之用。所有款項均會計入 台端於註冊過程中指定之信用卡帳上。如 台端欲指定不同之信用卡,或如 台端之信用卡狀態有任何變動, 台端均須在本服務之帳戶資料部分線上變更 台端之信用卡資料。(在iTunes完成確認新信用卡資料有效性之前, 台端暫時無法存取本服務。) b. 變更產品價格與是否提供之權利。任何產品的價格與是否提供均得隨時變更。 c. 電子簽章與合約。 台端對本服務之使用包括以電子方式簽訂協議和 (或) 進行交易之能力。 台端承認, 台端之電子傳送即表示 台端同意且願意受該等協議與交易之約束並支付其款項。 台端同意且願意受電子傳送所約束應適用 台端在本網站中所為全部交易相關之全部記錄,包括取銷通知、政策、契約和申請。 d. 為存取並保有 台端之電子記錄, 台端可能必須有特定之軟硬體,且 台端須完全自行對此等軟硬體負責。 12. 產品交付;退款。 a. iPod或iPhone之交貨中斷。如 台端在iPod或iPhone上所授權之產品之交付中斷時, 台端的交易將會包含在 台端的下載序列。 台端得於電腦上在iTunes 8或9軟體中的商店清單選擇Check for Available Downloads (或於iTunes 7軟體中的商店清單選擇Check for Purchases),而繼續向 台端之iTunes授權裝置交付。 當 台端於iPod touch或iPhone上使用App 商店時, 台端得以勾選下載區的方續行交付。 b. 退款政策。有時技術問題可能會延遲或阻礙 台端之產品之交付。對於未於合理期間內交付之產品, 台端之專有唯一補救措施將是替換該產品或退還就該產品所支付之款項,如何處置應由iTunes決定。除此之外均不退費。 13. 1-CLICK®。 1-CLICK是Amazon.com, Inc.的註冊服務標章,經該公司授權而使用。所有App商店交易均使用1-Click,這是十分便利的功能,透過該功能, 台端只須點選一下滑鼠或其他輸入裝置即可自本服務對產品進行授權。透過 台端的iPod或iPhone進入本服務時,只要按下顯示產品價格的按鍵即可啟動1-Click功能,會顯示「Install」或「Buy」按鍵。在 台端電腦上進入本服務時,點選「Buy」或「Get」按鍵將會立刻開始下載並完成交易,毋須再經過其他步驟。使用1-Click功能的交易應遵守本條款約定,包括其中所載之退款政策。 14. 帳單。如 台端使用1-Click功能進行交易, 台端的訂單可能會因為 台端點選了「Buy」按鍵而在同一個交易過程中逐步授權和計費。視 台端訂單的大小, 台端信用卡帳單上可能會以多份訂單和多項費用顯示該筆交易。 15. 升級。建議以iTunes軟體最新版存取本服務。可能會隨時規定要將iTunes軟體升級到最新版才能從本服務進行交易、下載之前自本服務授權之產品 (例如在 台端下載序列中的產品),或利用本服務的新功能。iTunes軟體最新版可免費下載於 台端的電腦,執行最新版的最低系統需求載於http://www.apple.com.tw/itunes/download/ 。如欲取得適用於iPod touch或iPhone的最新版iTunes軟體, 台端需要下載並安裝最新版的iPhone/iPod touch作業系統。使用iTunes軟體必須接受安裝時提示之軟體授權協議。如有關於必須升級的任何其他問題,請聯絡iTunes商店顧客服務 (參見下文)。 16. 產品可提供性。有時授權產品可能會在交易後下載前無法提供。遇到這種情況時, 台端唯一之補救措施便是退還已付款但無法提供之授權產品之金額。遇此情況時,請聯絡iTunes商店顧客服務尋求協助 (參見下文)。 17. 有關訂單協助 ─ iTUNES商店顧客服務。如欲取得帳單問題或其他訂單詢問事宜之協助,請點選下列網址查詢本公司的線上支援網頁:http://www.apple.com/au/support/itunes/store/ 。如 台端在本公司詳盡的資料庫中仍無法找到所需答案,則可前往以下網址:http://www.apple.com/au/support/itunes/store/email/ 並按格式填寫電子郵件,寄送電子郵件給本公司。將會儘快回覆電子郵件。 18. 重要安全資訊:(1) 玩電玩遊戲時為避免肌肉、關節或眼睛酸痛, 台端應該要經常休息,如 台端的眼睛、雙手、手腕或手臂覺得疲倦或酸痛,或 台端有任何其他不舒服的感覺時,都應該暫停遊戲,休息久一點時間。(2) 極低比例的人當曝露在閃爍光線或圖紋中時,包括玩電玩遊戲或看影片時,可能會出現抽蓄或眼前發黑的現象。症狀可能包括暈眩、噁心、非自主性的動作、昏厥、視力發生改變、刺痛、麻木或其他不適感。如 台端曾出現過這些不適感,或有其他與抽蓄和 (或) 癲癇相關症狀,在玩電玩遊戲前請先向醫師諮詢,而且如果在玩電玩時發生這些或類似症狀,應立即停止遊戲並接受醫生診療。家長應注意孩子玩電玩時是否有發生這些症狀的跡象。 19. 引起不滿的材料。 台端瞭解,使用本服務時, 台端可能會遭遇可能會視為冒犯、不雅或引起不滿的材料,而這樣的內容可能會或可能不會標示為禁忌材料。但 台端同意自行負擔風險而使用本服務,且iTunes對可能會被認為冒犯、不雅或引起不滿的內容不對 台端負任何責任。應用程式類型和說明僅為方便而提供, 台端確認並同意,iTunes不保證其正確性。 20. 智慧財產。 a. 承認所有權。 台端同意,本服務 (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圖片、使用者介面、聲音檔編輯內容和用於履行本服務之程式碼與軟體) 均包含iTunes和 (或) 其委託人擁有之專有資訊和材料,受相關智慧財產和其他法律保護,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法,且 台端除遵守本協議條款而使用本服務外,不應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此等專有資訊或材料。除於本協議中明示准許者外,本服務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型式或任何方式複製。 台端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修訂、出租、租賃、借貸、出售、散佈本服務或根據本服務創造衍生作品,且 台端不應以任何未經核准方式利用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超出或對網路容量造成負擔的方式。 b. 移除iTunes內容或其他材料。儘管本協議有任何其他條款,iTunes與其委託人均保留權利得隨時不經通知即隨時變更、暫停、移除或取消對任何產品、內容或構成本服務一部分之其他材料之存取。iTunes對於按本協議規定而移除或取消存取任何此等產品、內容或材料均不負任何責任。iTunes亦得於任何情況下不經通知且不負責任而對本服務特定功能或部分之使用或存取加以限制。 c. 著作權。本服務具有之或其全部著作權,包括但不限於iTunes商店、App商店 (包括其他網路資源內容、刊登、連結與此等資源說明之匯整),及軟體均為iTunes和 (或) 其委託人所有,並保留法律與衡平原則所規定之全部權利。除本條款中准許對本服務之使用外,軟體或本服務之任何部分之使用均嚴格禁止且侵犯其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台端可能會因侵犯著作權而受民刑事處分,包括但不限於金錢損害賠償。 d. 商標、蘋果公司、蘋果公司標誌、iTunes和其他蘋果公司商標、服務標章、圖案和與本服務相關而使用之標誌均為Apple Inc.在美國和 (或) 其他國家之商標或註冊章標。其他與本服務相關而使用之商標、服務標章、圖案和標誌可能是其各自所有權人之商標。 台端並未獲得前述任何商標或此等商標之任何使用相關之權利或授權。 21. 終止。 a. iTUNES提出終止。如 台端無法或iTunes懷疑 台端無法遵守本協議之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無法支付到期款項、無法向iTunes提供有效的信用卡或正確且完整的註冊資料、無法保護 台端的帳戶資訊、違反使用規則或任何軟體授權、或侵犯或違反第三人權利,則iTunes得自行決定進行下列行為:(i)終止本協議書和(或) 台端的帳戶直到終止之日為止;和(或)(ii) 終止軟體之授權;和(或)(iii) 排除對服務的取得(或該服務之任何部份)。當iTunes以電子傳輸方式將終止通知寄到 台端登記於iTunes帳戶的聯絡電郵地址時,終止才開始生效。 b. 服務之終止。iTunes保留其權利,得隨時修改、暫停或中斷服務(或其任何部份或內容),且如行使該等權利,iTunes概不對 台端或任何第三人負責。當iTunes以電子傳輸方式將終止通知寄到 台端登記於iTunes帳戶的聯絡電郵地址時,終止才開始生效。 22. 一般法律之合規。本服務係由iTunes位於盧森堡的辦公室控制並經營。 台端同意遵守所有適用 台端使用本服務之當地、州、聯邦及國家法律、成文法、條例及法規。 23. 條款之執行。iTunes保留其權利,得採取iTunes相信合理必須或適當之行動,以執行和 (或) 確認對本協議的遵守 (包括但不限於,iTunes配合與 台端使用本服務和 (或) 產品相關法律程序的權利,和 (或) 相關第三人主張 台端對本服務和 (或) 產品之使用為不合法和 (或) 侵犯第三人權利的法律程序的權利)。 台端同意,iTunes有權在無須對 台端負責的情況下,當iTunes相信執行和 (或) 確認對本協議任何部份 (包括但不限於,iTunes有權配合與 台端使用本服務和 (或) 產品相關的任何法律程序的權利,和 (或) 相關第三人主張 台端對本服務和 (或) 產品之使用為不合法和 (或) 侵犯第三人權利的法律程序的權利)的遵守為合理必要且適當時,向執法機關、政府官員和 (或) 第三人揭露任何註冊資料和 (或) 帳戶資訊。 24. 第三人資料或網站概不負責。透過本服務可取得的某些內容、產品和服務可能包含來自於第三人的資料。另外,iTunes得提供某些第三人網站的連結。 台端確定並同意,iTunes不負責審核或評估該第三人材料或網站的內容或正確性。對於第三人材料或網站或第三人之任何其他材料、產品或服務,iTunes不做出保證或背書,亦不承擔任何責任。提供給 台端的其他網站的連結係出於方便。 台端同意, 台端將不會以可能侵害或違反他人權利的方式使用第三人材料,且同意iTunes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就 台端對該種方式使用第三人材料的情況負責。 25. 維護和支援。每個產品的供應商僅負責就相關最終使用人的授權協議書所載之授權產品提供維護及支援服務,或在法律規定下提供該等服務。 台端確認,iTunes在任何情況下皆不負責為第三人授權產品提供任何維護和支援服務。 26. 保證之免責聲明;責任限制。 a. iTUNES不保證、聲明或擔保 台端使用本服務時不會遭遇中斷或錯誤,且 台端同意,iTUNES得隨時無限期移除本服務,或隨時取消本服務。如該等移除或取消服務造成 台端授權於iPHONE或iPOD TOUCH上的產品中斷交付,或造成任何技術問題、延宕或阻撓 台端交付產品,請參閱第12條內容。 b. 台端明文同意, 台端將自行承擔對本服務的使用或無法使用的風險。透過本服務交付給 台端之服務及所有產品及其他服務(除iTUNES另有明文規定外)皆按「現狀」以及「現有」之條件提供,並無任何種類、明示或暗示之保證,包括對商業性條件、適於特定目的、所有權及無侵權之保證。因為有些國家或地區不允許供應商排除暗示性保證的責任,上述暗示性責任之排除可能不適用 台端的情況。 c. 在任何情況下,iTUNES及其董事、主管、員工、關係人、代理人、承包商、委託人或授權人概不對 台端使用本服務或因其他與 台端使用本服務相關之索賠,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錯誤或遺漏之錯誤,或任何因使用任何寄出或傳輸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內容(或產品)所造成之損失或損害,而衍生之直接、間接、臨時、懲罰性、特殊或連帶之損害賠償而負責,就算iTUNES已被告知該等情況之可能性亦然。因為有些國家或地區不允許對連帶或意外損害賠償的責任排除,在該等國家中,iTUNES的責任僅限法律許可的損害賠償。 d. iTUNES應盡合理努力去保護 台端所呈報相關本服務之資訊,但 台端也確認並同意, 台端對該等資訊之交付,其風險將由 台端自行承擔,且iTUNES茲發出免責聲明,就該等資訊相關之任何損失或責任而言,iTUNES對 台端概不負責。 e. iTUNES不聲明或保證,本服務將不會遭受遺失、毀壞、攻擊、病毒侵襲、干擾、駭客干擾或保全疏漏、且iTUNES茲此發出免責聲明,iTUNES對前述情況概不負責。。 台端應負責對 台端自己的系統進行備份複製,包括從本服務購買並儲存在 台端系統的任何產品。 f. 本協議書任何內容皆無移除或限制iTUNES因故意或嚴重大過重疏失之行為所衍生之責任。 27. 拋棄和賠償。藉由使用本服務, 台端同意豁免iTUNES及其董事、主管、員工、關係人、代理人、承包商、委託人及授權人因 台端違反本協議、 台端使用本服務或因iTUNES懷疑有違反本協議事宜而採取之調查行動或因iTUNES發現或確定違反本協議事宜已經發生而採取之行動而衍生之所有責任,並做出相關賠償。這意味著, 台端不得因iTUNES決定移除或拒絕處理任何資訊或內容以對 台端進行警告,或暫停或終止 台端存取本服務或在調查懷疑違約期間採取任何行動,或因iTUNES確認違約已經發生之事由,而對iTUNES及其董事、主管、員工、關係人、代理人、承包商、委託人及授權人提出告訴或向渠等尋求損害賠償。 28. 變更。iTunes茲保留其權利,得隨時更新、修正、補充並以其他方式修訂本協議並就 台端對本服務之使用加諸新或額外的規定、政策、條款及條件。該等更新、修正、補充、修訂及額外規定、政策、條款及條件(於本協議書內總稱「額外條款」),且一旦經iTunes公告此額外條款之變更,將立即生效並構成本協議書的一部份。如 台端於期後持續使用本服務,將被視為 台端已接受所有額外條款。茲聲明所有額外條款在此一併構成本協議書的一部份。 29. 通知。iTunes得向 台端發出本服務相關之通知,其方法包括以電子郵件寄到 台端於iTunes帳戶登記的聯絡電郵地址,或以郵遞方式寄到 台端於iTunes帳戶登記的聯絡地址,或在本服務上公佈其通知。所有通知應於發出後立即生效。於收受iTunes依據本條寄發之通知後,如您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已認知並聲明您已閱讀並瞭解通知內容,且如您未滿20歲,您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閱讀並瞭解通知內容。 30. 準據法。不包括衝突法的中華民國台灣法律係為本服務及 台端使用本服務的準據法。 台端對本服務的使用可能也受其他當地域、州、國家或國際性法律的約束。 台端明文同意,中華民國台灣的法院為審理與iTunes間發生之賠償或爭議事宜,或以任何方式相關 台端使用本服務事宜之專屬法院。 31. 其他。本條款與條件構成 台端與iTunes間完整合議,並規範 台端對本服務之,並取代所有 台端與iTunes間所有先前同意事項。當 台端使用相關服務、第三人內容或第三人軟體時, 台端亦可能受限於適用之額外條款及條件。如本條款與條件被宣告無效或無法執行,其餘部份之解釋應以與相關法律的規定一致,以盡量反應當事人間初衷,且剩餘部份應維持完全有效。如iTunes無法執行本條款內任何權利或規定,將不會構成對該規定之拋棄,或對條款內其他規定之拋棄。如本協議內任何規定被任何管轄法院宣告無效,其他條款將維持完全有效。對於超乎其控制範圍之因素所造成之義務之無法履行,iTunes概不負責。 32. 其他條款 iTunes對錯字概不負責。 iTunes之員工或代理人皆無權確認本服務之任何政策或規範銷售事宜之任何條款。 * * * * * 授權應用程式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書 透過本服務取得之產品 (下稱「產品」) 均係向 台端授權而非出售。 台端自本服務取得之各項產品之授權均應遵守 台端於同意本條款前即已接受授權應用程式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書,且 台端同意,授權應用程式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書應適用於 台端透過本服務授權的每個產品,除非 台端與該產品之供應商 (下稱「應用程式供應商」)間另外訂定一份有效之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但 台端必須先行接受該份其他授權協議書。應用程式供應商保留所有並未明文授予給 台端之權利。依據本授權應用程式最終使用人授權協議書,iTunes 應作為應用程式供應商之受託代銷人,並明示保留依據本授權協議書而可得對您主張的所有權利。相關產品於本次授權中被稱為「授權應用程式」)。 a. 授權範圍:應用程式供應商授予 台端之授權應用程式之權利被限制為授權應用程式不可轉讓之使用權力,得在 台端擁有或控制之任何iPhone或iPod Touch上,根據APP STORE條款第九條B款載明之使用規則(「使用規則」)來使用授權應用程式。本授權不允許 台端在並非自己所擁有或控制之任何iPhone或iPod Touch上使用授權應用程式,且 台端不得經銷或透過可以同時操作多項裝置的網絡使他人取得授權應用程式。 台端不得出租、租賃、出借、出售、轉經銷或轉售授權應用程式。 台端不得複製(但本授權及使用規則或法律明文許可時不在此限)、拆散、進行逆向工程、傳播、或企圖找出授權應用程式之原始碼、或修訂或創造授權應用程式的衍生作品(但上述限制被相關法律禁止時,或當約束對任何來源公開的組成內容的授權條款沒有做出禁止時不在此限)。如進行上述限制行為,即侵害授權應用程式供應商及其授權人之權利。如 台端違反上述限制, 台端將被起訴並提出賠償。 本授權之條款將規範應用程式供應商提供的更新版本,該版本取代和(或)補充原始產品,但當該更新版本屬於本授權條款規範之其他授權時,不在此限。 b. 對使用資料之同意: 台端同意,將授權應用程式供應商收集並使用技術資料及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關於 台端裝置、系統及應用程式軟體及電腦週邊器材的技術資訊,該等資訊之收集係以定期之方式,用以強化對 台端提供的軟體更新版本、產品支援及相關授權應用程式的其他服務(如適用)。只要以沒有指明 台端身份的形式,應用程式供應商得利用該等資訊來改善其供應給 台端的產品、服務或技術。 c. 終止:在 台端、應用程式供應商或iTunes以應用程式供應商之受託代銷人之身分,提出終止前,授權一直有效。如 台端無法遵守本授權之條款,按本授權授予 台端之權利將自動終止。授權終止時, 台端應停止使用授權應用程式,並應摧毀所有授權應用程式之完整或部份副本。當應用程式供應商或iTunes以電子傳輸方式出具終止通知並寄到 台端登記於iTunes帳戶的聯絡電郵地址時,終止才開始生效。 d. 服務:第三人資料。授權應用程式得取得應用程式供應商及第三人的網站(個別或集體稱為「本服務」)。本服務之使用需要取得網際網絡,且 台端必須接受服務之額外條款。 台端瞭解,藉由使用本服務之任何部份, 台端可能接觸辱罵性、猥褻性、或引起不快的內容,該等內容可能被辨識為明確的語言,且搜尋的任何結果或進入特定的URL將自動且非故意地造成令人不快的資料的連結或參考資訊。然而, 台端同意自行承擔使用本服務之風險,且應用程式供應商就該辱罵性、猥褻性、或引起不快的內容不對 台端負責。 某些服務可能顯示、包含或提供從第三人而來的內容、資料、資訊、應用程式或材料(「第三人材料」),或提供某些第三人網站的連結。藉由使用本服務, 台端確認並同意,應用程式供應商不負責檢驗、評估該等第三人材料的內容、正確性、完整性、準時性、效力、著作權之遵守、合法性、優雅性、品質或其他方面。對於第三人材料或網站或第三人之任何其他材料、產品或服務,應用程式供應商不向 台端或他人做出保證或背書,亦不承擔任何責任。提供給 台端的第三人材料及網站連結係出於方便。由本服務顯示之財務資訊為一般告知目的,並作為投資建議。根據透過本服務取得的資訊進行證券交易前, 台端應向財務專家進行諮詢。本服務所提供的位置資料僅限於基本的通行目的,並非在需要精確位置資訊或在錯誤、不正確或不完整位置資料可能導致死亡、人身傷害、財務或環境損害時作為依據。台端應自負使用即時路徑導引之風險。位置資料可能並非正確。無論是應用程式供應商或其任何內容供應商,皆不對本服務顯示之股票資訊或位置資料之取得、正確、完整、可靠或準時性做出保證。 台端同意,本服務包括受相關智慧財產權及法律保護的任何產權內容、資訊和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版權; 台端亦同意, 台端將不會以被許可使用本服務外方式使用該等產權內容、資訊和材料。 台端同意,將不會以任何方式修改、出租、租賃、出借、銷售、經銷本服務或以本服務為基礎創造衍生作品,且 台端不應以任何未經授權的方式利用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擅自闖入或加重網絡負載量的方式為之。 台端另外同意,將不會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務來騷擾、辱罵、追蹤、威脅、誹謗第三人或以其他方式侵犯或違反第三人權利,且同意在任何情況下應用程式供應商皆不會對 台端之該等使用方式負責,也不會為 台端因使用本服務而接收之騷擾、威脅、誹謗、攻擊性或非法訊息或傳輸負責。 另外,可以透過iPhone或iPod Touch的顯示或連結存取的第三人服務及第三人材料並非在所有國家以所有語言呈現。應用程式供應商並無聲明該等服務及材料可以在任何特定地點被取得或者適合任何地方。在 台端選擇存取該等服務或材料的範圍內, 台端係出於自願,且必須自行負責遵守相關法律,包括但不限於相關的當地法律。應用程式供應商及其授權人,茲保留在不發出通知的情況下隨時變更、暫停、移除或終止存取本服務之權利。應用程式供應商在任何情況下皆不會對其移除或終止存取本服務之行為負責。應用程式供應商亦得就某些服務之使用或存取加諸限制,不發出通知也無須對此負責。如該等變更、暫停、移除或終止存取本服務造成 台端在iPhone活iPod Touch授權的產品延遲交付,或造成任何技術問題、延宕或使 台端之產品無法交付,請參閱App Store條款第12條內容。 e. 無保證。 台端明文確認並同意,授權應用程式之使用,其風險將由 台端自行承擔,且 台端將自行承擔關於品質滿意度、義務履行、正確性以及任何努力之全部風險。在法律最大許可範圍內,授權應用程式和授權應用程式所執行或提供的服務(「服務」)皆按「現狀」以及「現有」之條件提供,可能含有錯誤但並無任何保證,且應用程式供應商茲此提出免責聲明,不就授權應用程式及任何服務提供明示或暗示或成文法之保證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暗示保證和(或)以下條件:商業性條件,或品質滿意、適於特定目的、正確性、無干擾享受及無侵害第三人權利。 應用程式供應商不保證 台端可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享用授權應用程式;不保證授權應用程式涵蓋之功能或執行/提供之服務將符合 台端的要求;不保證授權應用程式或服務的操作不會中斷或沒有錯誤;不保證授權應用程式或服務內的瑕疵將被修正。應用程式供應商或其授權代表所給予的口頭或書面資訊或意見皆不構成任何保證。如授權應用程式或服務被證明為瑕疵品, 台端將承擔所有必要的服務、維修或補正費用。有些國家或地區不允許供應商排除對其對消費者就暗示保證或對相關成文法的責任,上述責任排除以及限制可能不適用 台端的情況。 f. 責任限制。 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應用程式供應商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就 台端使用或無法使用授權應用程式所衍生之所有人身傷害、意外、臨時、間接或連帶損害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之損害、資料之損失、業務中斷或其他商業損害或損失,如論該等後果之原因為何,且無論責任之法理屬性為何(契約法、民事或其他),甚至在應用程式供應商已經被告知該等損害的可能性時亦然。有些國家或地區不允許對人身傷害、意外或連帶損害責任的排除,因此本責任限制可能不適用 台端。無論如何,應用程式供應商對 台端的所有損害賠償責任(不包括相關法律就人身傷害的情況所做出的責任規定)不應超過50美元。如果上述救濟無法達到其主要目的,上述責任限制仍然適用。 g. 非經美國法律以及取得授權應用程式國家的法律許可, 台端得不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出口或轉出口授權應用軟體。特別是,但不限於,授權應用程式不得被出口或轉出口至:(a) 美國規定的禁運國家;或 (b) 美國財政部公佈的特別指定國家或美國商務部公佈的被拒人員名單或被拒事業名單。藉由使用授權應用軟體, 台端聲明並保證, 台端並非位於上述國家也不在上述名單之內。 台端亦同意, 台端將不會為美國法律所禁止之目的而使用這些產品,包括但不限於,開發、設計、製造或生產核子、飛彈、化學或生化武器。 h. 授權應用軟體及相關文件係屬「商業項目」,其定義列於【連結:48 C.F.R. §2.101】,包含「商業電腦軟體」和」商業電腦軟體文件」,該等詞彙分別用於【連結:48 C.F.R. §12.212】或【連結:48 C.F.R. §227.7202】。按適用狀況而定,透過【連結:227.7202-4】與【連結:48 C.F.R. §12.212】或【連結:48 C.F.R. §227.7202-1】一致,商業電腦軟體和商業電腦軟體文件被授權給美國政府最終使用人 (a) 僅作為商業項目;及 (b) 其權利限於根據本文條款授予給其他最終使用人的權利。按美國著作權法保留未出版權利。 i. 不包括衝突法的中華民國台灣法律係為本授權及 台端使用授權應用軟體的準據法。 台端對授權應用軟體的使用可能也受其他當地域、州、國家或國際性法律的約束。 最後更新日期: 2009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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