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Watch Edition 適用的 AppleCare+
Apple Watch Hermès 適用的 AppleCare+

準備日期:2016 年 7 月 1 日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與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固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契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維修契約約束 Apple 依上述計劃 (以下稱「本計劃」) 提供您的硬體維修及技術支援的服務內容,其適用於保固範圍證明文件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 上所列且原始包裝中所含之 Apple Watch Edition 或 Apple Watch Hermès 及其原始包裝內含的 Apple 品牌配件 (下稱「保固裝置」) 。

2. 保固之起迄日期

在您購買本計劃時,保固期隨即開始。保固期係自原始保固裝置的零售購買日期起算三十六 (36) 個月後終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我們會在購買日為您提供計劃確認書,或在購買日之後將計劃確認書自動傳送給您。本計劃的條款、您的計劃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每項均屬您的維修契約的一部分。若要取得您的計劃確認書副本,請遵循指示並於 www.apple.com/support/applecare/view/ 上輸入保固的裝置之序號。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依據本計劃提供之保固乃附加在依相關強制法、製造商之硬體保固及免費技術支援而提供之保固範圍上。

3. 保固內容

3.1 硬體維修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因下列事項向 Apple 提出有效的索賠:(i) 保固裝置發生因材料與製造方面所引起的問題,或 (ii) 保固裝置之電池蓄電量低於原規格標示的百分之八十 (80%) ,Apple 可能將 (a)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零件,免費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b)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固裝置。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若 Apple 更換保固裝置,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即為您的財產,其保固範圍即為該計劃之剩餘期間。

3.2 因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

若您於計劃期間向 Apple 提出保固裝置因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 (以下稱「ADH」) 而故障之有效索賠,Apple 可能將依據以下所述之維修費用進行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問題,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固裝置 (兩者分別稱為「維修活動」)。一旦 Apple 已為您提供兩 (2) 次維修活動,則 ADH 保固範圍將在計劃期間終止之前屆滿,而 Apple 依本文第 3.2 節應對您負之全部責任亦已完全履行完畢。用於此等保固的裝置之 ADH 保固範圍,僅適用於因處理正常日常使用保固的裝置所引起的意外及非刻意之外部事件 (例如摔落和接觸液體) 導致的意外而造成之操作或機械故障。

重要:ADH 保固範圍並未包括 (a) 與處理與使用保固裝置相關之正常磨損、竊盜、誤放、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b) 依以下第 4.2 節中所述,任何其他非計劃保固之行為或結果,或 (c) 任何因第 3.2(a) 或 (b) 節中之一項或多項情況而引起之保固裝置之損壞。Apple 可能要求您提供發生意外之地點及時間的解釋,再加上實際事件之詳細描述。若提出要求時您無法支付維修費用或無法提供意外相關資訊,Apple 將拒絕您的索賠。

  • • 依照 Apple Watch Edition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119 元 / 港幣 $618 元 / 新加坡幣 $118 / 澳門幣 $62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 依照 Apple Watch Hermès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119 元 / 港幣 $618 元 / 新加坡幣 $118 / 澳門幣 $62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依據您的購買國家 / 地區或轄區,ADH 保固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3 節中您購買本計劃之所在國家 / 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的一項權益。

3.3 技術支援

Apple 將在計劃期間為您提供電話及網頁式技術支援資源。您的技術支援保固自保固裝置之採購日生效,亦即製造商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及回復等協助 (資料回復除外),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以及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固範圍。Apple 將提供支援軟體之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的支援。根據本節之規定,「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此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之格式。

3.4 技術支援範圍

Apple 將依本計劃提供下列項目之技術支援:

(i) 保固裝置,

(ii) 作業系統 (以下稱「OS」) 以及與保固裝置一併預先安裝之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者軟體」),

(iii) 針對搭配保固裝置使用而設計的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亦稱「消費者軟體」),以及

(iv) 符合保固裝置連線規格的相容無線裝置及保固裝置之間的連線問題。

4. 非保固項目

4.1 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區域

依照 Apple Watch Edition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或 Apple Watch Hermès 適用的 AppleCare+ 全方位服務計劃,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可能僅限於原始購買保固裝置之國家 / 地區或轄區。

4.2 硬體保固與 ADH 保固

(i)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裝置之安裝、移除或丟棄,或於保固裝置之維修期間提供設備。

(ii) 本計劃不適用於下列因素所造成之損壞:(a) 產品並非保固裝置,(b) 濫用、誤用、火災、地震或上文第 3.2 節中所述原因以外之其他外部原因,(c) 基於製造商所述之許可或預期以外的用途操作保固裝置,或 (d) 由非 Apple 代表或非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 (以下稱「AASP」) 之任何人員進行維修。

(iii) 本計劃不適用於序號遭到變更、塗污或移除之產品,也不適用於未經製造商之書面許可而修改以改變其功能或能力之產品。

(iv) 本計劃不適用於已遺失或遭竊之保固裝置。本計劃僅適用於完整退還給 Apple 之保固裝置。

(v)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裝置之外觀損壞,此包括但不限於:不會影響保固裝置功能的刮痕和凹痕。

(vi)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裝置之預防性保養。

(vii) 本計劃不適用於正常磨損所造成的破損,或其他由於產品正常耗損所造成的破損,以及

(viii) 若您在購買保固裝置之後購買本計劃,則本計劃不適用於任何保固裝置上已存在的狀況。

重要:請勿打開保固裝置,打開裝置造成的損壞並不屬於本計劃的保固範圍。只有 Apple 或授權維修中心可以執行保固裝置的維修。

4.3 技術支援

 (i) 本計劃不包括可透過將軟體升級為最新版本而解決問題的技術支援。

(ii) 本計劃不包括第三方產品的技術支援,或第三方產品對保固裝置、OS 或消費者軟體之相關效果或互動的技術支援。

(iii) 本計劃不包括與消費者軟體或保固裝置連線問題無關之電腦或作業系統的使用技術支援。

(iv) 本計劃不包括本計劃保固 OS 或消費者軟體以外之 Apple 軟體的技術支援。

(v) 本計劃不包括已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或「預覽版」OS 軟體或任何 Apple 品牌軟體或有類似標示之軟體的技術支援,以及 

(vi) 本計劃不包括保固裝置上所放置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損壞或損失的技術支援。本計劃不包括軟體程式及使用者資料的回復或重新安裝。

5.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獲得硬體維修,其包括與 ADH 保固及技術支援相關的維修。若欲獲得此維修及支援,請造訪 Apple 網站 (www.apple.com/support/) 或撥打電話給我們 (您可在 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 找到各地區電話號碼)。若您撥打電話,則在您獲得協助之前,必須先將本計劃之合約編號或保固裝置的序號,提供給接聽電話的 Apple 技術支援代表。您必須保留保固裝置和本計劃的計劃確認書文件和銷售收據正本,若有與保固裝置之保固範圍資格相關的任何問題,則可能必須提供。

6. 維修選項。

6.1 Apple 將透過一個或多個選項提供硬體維修服務給您:

(i)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大部分的保固裝置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將保固的裝置退還給提供攜至店內維修的 Apple 零售商店地點或 AASP。將在商店為您提供維修服務,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固裝置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一旦您收到已完成維修的通知時,您即可立即取回保固裝置。 

(ii)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固裝置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若 Apple 判斷保固裝置符合郵寄維修的資格,Apple 會將預付郵資寄給您 (若您已沒有原始包裝,亦會附上包裝材料),請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固裝置運送給 ARS 站。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固裝置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從您的地點之來回運費。

(iii) 快速更換服務 (下稱「ERS」) 或自行組裝 (下稱「DIY」) 零件維修。部分保固裝置可使用 ERS 服務。DIY 零件維修服務可供許多保固裝置之零件或配件使用,且本項服務可讓您自行維修保固裝置。如果情況允許使用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請按以下步驟進行。

(a) Apple 要求退還替換的保固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您提供信用卡授權,做為替換保固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保證金。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則可能無法使用本維修服務,Apple 將為您安排其他替代服務。Apple 會將替換設備或零件寄給您,並附上安裝指示 (如有),以及請您退還替換保固裝置或零件的相關要求。若您確實遵循相關指示,Apple 將會取消信用卡授權,如此一來,即不會向您收取保固裝置或零件的費用,以及來回運費。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接受更換之保固裝置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接受更換之保固裝置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照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

(b) 不需將接受更換之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 的服務。Apple 會免費將更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一併附上安裝指示 (如果有的話),以及有關如何處置接受更換產品或零件的任何要求。

(c) 就進行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相關所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撥打 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 所列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6.2 Apple 有權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更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固裝置接受指定維修方式的資格。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 / 地區。服務選項、零件供應情況以及回應時間會因國家 / 地區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無法提供保固裝置的維修,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 / 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 / 地區申請保固服務,則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稅項和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7. 您的責任

若要依本計劃取得維修或支援,您必須同意遵守以下所列每項條款。

(i) 若經要求,您將提供本計劃合約號碼及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

(ii) 您將提供保固裝置之問題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

(iii) 您將回應提供資訊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保固裝置之序號、機型、已安裝的作業系統和軟體版本、保固裝置上所連接或安裝的任何週邊設備裝置、顯示的任何錯誤訊息、在保固裝置遇到問題之前所採取的行動,以及為解決問題所採取的步驟。

(iv) 您將遵循 Apple 提供給您的指示,包括但不限於:不要寄送非屬維修或更換服務範圍的 Apple 產品及配件,以及遵循運送指示包裝保固裝置。

(v) 在申請維修之前,請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

(vi) 您確定已將保固裝置上的軟體和資料進行備份。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固裝置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Apple 退還保固的裝置或提供替換品時,將保持保固裝置之原始設定,但會更新適用的更新項目。此為硬體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保固裝置回復為舊版 OS 的更新項目。 OS 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保固裝置上所安裝之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保固裝置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固裝置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vii) 您須按照第 8 節 - 付款規定支付所有款項。

8. 付款

您須負責支付本計劃各項金額,包括稅費及其他政府規費。

若您以分期方式購買本計劃 (下稱「分期付款計劃」),分期款項須於您收到硬體保固暨技術支援前付清。

若您與經銷商之間已簽訂任何協議 (下稱「付款計劃協議」),您會在簽訂付款計劃協議的同時,收到硬體保固暨技術支援。您得遵照您簽訂的付款計劃協議條款與條件支付分期款項。若於欠費通知要求的日期前未能付清任何欠繳的分期款項,經銷商可代您向 Apple 要求取消您的計劃。Apple 將取消您的計劃,且將於經銷商收到此要求通知的同時,即刻生效。

9.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固裝置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固裝置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為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進行回復、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資料或錯誤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儲蓄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始支付價格。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固裝置;(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針對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條例享有相關權益之轄區內消費者,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係附加在依此等法律及條例所提供之所有權利和補償措施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之有限責任為其自行決定,僅限於更換或維修保固裝置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10. 取消

10.1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

(i) 若您與經銷商之間並未簽訂任何付款計劃協議。

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撥打在 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 的電話號碼聯絡 Apple,或附加本計劃合約號碼寄送書面通知以下第 13 節所列之產品購買國家 / 地區適用的地點。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若您在購買本計劃或收到本計劃 (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後三十 (30) 天內取消,您將收到全額退款,減去依本計劃提供之任何維修金額。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屆滿之計劃期間的百分比來計算,減去 (a) 以下第 13 節所列之適用取消費用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少者為準),以及 (b) 依本計劃提供給您之任何維修的金額。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能基於欺詐或實質不實陳述而取消本計劃 (代表 Apple 本身及代表保險業者)。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如果無法供應保固的裝置之維修零件,Apple 可以提前三十 (30) 天之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如果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按比例退款。

(ii) 若您與經銷商之間已簽訂付款計劃協議。

若您決定取消本計劃,您必須聯絡經銷商,並要求經銷商代您取消本計劃。如果經銷商在您計劃的購買日期起的三十 (30) 天內代表您取消您的計劃,您將自經銷商收到退款,退款金額為您支付購買該計劃的全數金額扣除依該計劃提供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三十 (30) 日後才取消,則您將無權收到已支付的任何金額退款。

11. 本計劃之移轉

根據以下所述限制,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a) 您將原始購買證明、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書面資料和本服務契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b) 透過寄送的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以下第 13 節中所列之國家 / 地區適用的地點,以便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c) 他方接受本維修契約之條款。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固裝置之序號、新持有人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2. 一般條款

(i) Apple 可能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麼做並不能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ii) Apple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依本計劃履行義務之任何失敗或延遲,無須負任何責任。

(iii) 您不一定要對保固裝置執行預防性保養,才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iv) 本計劃僅在以下第 13 節中所列之國家 / 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v)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自行決定且僅為保證 Apple 之回覆品質的目的,將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vi)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vii)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 您對於提供予 Apple 之資料處理相關指示應負起全部責任,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 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 提供之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viii) Apple 將依照下列網站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www.apple.com/privacy/privacy-poli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與您相關的資訊,或您想要變更資訊,請至 appleid.apple.com 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利用 www.apple.com/privacy/contact 聯絡 Apple 進行變更。

(ix)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原始銷售收據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若有適用為保險業者)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x)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屆時將會決定價格和條款。

(xi) 依本計劃並沒有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可供使用。

(xii) 針對在澳洲、香港、澳門或新加坡出售之計劃而言,「Apple」係指以下第 13 節所列之實體,且於澳洲、香港、澳門和新加坡販售之計劃的法定財務債務人即為以下第 13 節所列之實體。 

(xiv) 本計劃將以下列第 13 節所列之購買計劃所在國家 / 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3. 國家 / 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 / 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為準:

澳洲: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不影響您依《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固。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又稱為「保險業者」)–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固範圍,提供您「產品揭露聲明」(PDS)。PDS 副本也可上網至 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ed_au_pds.html 索取,PDS 構成第 3.2 節保固的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固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揭露聲明,您可以至下列網址取得: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ed_au_pn.html。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香港:簽約當事人–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 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固範圍。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澳門:合約當事人 -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中國澳門南灣大馬路 759 號 5 樓. 取消(第 10 節)–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Macau Limitada,地址:中國澳門南灣大馬路 759 號 5 樓。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到期之計劃期間百分比,減去 (a) 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及 (b) 按本計劃提供給您的任何服務金額計算。移轉(第 11 節)– 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 Apple Macau Limitada,地址:中國澳門南灣大馬路 759 號 5 樓。一般條款(第 12 節)─本計劃僅於澳門提供及生效。本計劃以澳門法律為準據法。

新加坡: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 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9-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的價值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聯絡我們

電話號碼 

關於各地區電話號碼,請參閱 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

*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所有國家 / 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070116 AC+ for Edition APAC Traditional Chinese V1.3

Apple Watch Edition 適用的 AppleCare+
Apple Watch Hermès 適用的 AppleCare+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與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固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契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維修契約約束 Apple 依以上所提及之計劃 (茲此以下稱「本計劃」) 而提供予您之硬體維修及技術支援的服務內容,其適用於保固期證明文件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 上所列之 Apple Watch Edition或 Apple Watch Hermès及其原始包裝中所含之Apple 品牌的配件 (以下稱「保固的裝置」)。
 
2.          保固期之開始及終止
 
在您購買本計劃時,保固期隨即開始。保固期係自原始保固裝置的零售購買日期起算三十六 (36) 個月後終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我們會在購買日為您提供計劃確認書,或在購買日之後將計劃確認書自動傳送給您。本計劃的條款、您的計劃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每項均屬您的維修契約的一部分。若要取得您的計劃確認書的副本,請遵循指示並在 www.apple.com/support/applecare/view 輸入保固裝置的序號。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依據本計劃提供之保固乃附加在依相關強制法、製造商之硬體保固及免費技術支援而提供之保固範圍上。
 
3.          保固內容
 
3.1        硬體維修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因下列事項向 Apple 提出有效的索賠:(i) 保固的裝置發生材料與製造方面的問題,或 (ii) 保固的裝置之電池電荷容量已降低至其原始規格的百分之八十 (80%),Apple 可能將 (a)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的零件,免費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b)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的替換產品,來更換保固的裝置。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若 Apple 更換保固的裝置,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即為您的財產,其保固範圍即為該計劃之剩餘期間。
 
3.2        因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
 
若您於計劃期間向 Apple 提出保固的裝置因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 (以下稱「ADH」) 而故障之有效索賠,Apple 可能將依據以下所述之維修費用進行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問題,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固的裝置 (兩者分別稱為「維修活動」)。一旦 Apple 已為您提供兩 (2) 次維修活動,則 ADH 保固範圍將在計劃期間終止之前屆滿,而 Apple 依本文第 3.2 節應對您負之全部責任亦已完全履行完畢。此等保固的裝置之 ADH 保固範圍,僅適用於因正常使用保固的裝置所引起的意外及非蓄意之外部事件 (例如,掉落及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害等非材料或工藝缺陷) 導致的意外而造成之操作或機械故障。
 
重要:ADH 保固範圍並未包括 (a) 與處理與使用保固的裝置相關之正常磨損、竊盜、誤放、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b) 依以下第 4.2 節中所述,任何其他非計劃保固之行為或結果,或 (c) 任何因第 3.2(a) 或 (b) 節中之一項或多項情況而引起之保固的裝置之損壞。Apple 可能要求您提供發生意外之地點及時間的解釋,再加上實際事件之詳細描述。若提出要求時您無法支付維修費用或無法提供意外相關資訊,Apple 將拒絕您的索賠。
 
  • 依照 Apple Watch Edition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1500 元 / 港幣 $7800 元之維修費用/ 新加坡幣 $1500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 依照 Apple Watch Hermès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119 元 / 港幣 $618 元之維修費用/ 新加坡幣 $118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依據您的購買國家/地區或轄區,ADH 保固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2 節中您購買本計劃之所在國家/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的一項權益。
 
3.3        技術支援
 
Apple 將在計劃期間為您提供電話及網頁式技術支援資源。您的技術支援保固自保固的裝置之採購日生效,亦即製造商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及回復等協助 (資料回復除外),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以及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固範圍。Apple 將提供支援軟體之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的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之格式。
 
3.4        技術支援範圍
 
Apple 將依本計劃提供下列項目之技術支援:
 
(i) 保固的裝置,
 
(ii) 作業系統 (以下稱「OS」) 以及與保固的裝置一併預先安裝之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者軟體」),
 
(iii) 針對搭配保固裝置使用而設計的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亦稱「消費者軟體」),以及
 
(iv) 符合保固裝置連線規格的相容無線裝置及保固裝置之間的連線問題。
 
4.          非保固項目
 
4.1        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範圍區域。
 
依 Apple Watch Edition 適用的 AppleCare+ 或 Apple Watch Hermès 適用的 AppleCare+,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範圍可能僅限於當初購買保固的裝置之國家/地區或轄區。
 
4.2        硬體保固範圍與 ADH 保固範圍。
 
(i)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的裝置之安裝、移除或丟棄,或於保固的裝置之維修期間提供設備。
 
(ii) 本計劃不適用於下列因素所造成之損壞:(a) 產品並非保固的裝置,(b) 濫用、誤用、火災、地震或上文第 3.2 節中所述原因以外之其他外部原因,(c) 基於製造商所述之許可或預期用途以外的用途操作保固的裝置,或 (d) 由非 Apple 代表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 (以下稱「AASP」) 之任何人員進行維修。
 
(iii) 本計劃不適用於序號已遭更改、無法識別或移除之產品,也不適用於未經製造商之書面許可而修改以改變其功能或能力之產品。
 
(iv) 本計劃不適用於已遺失或遭竊之保固的裝置。本計劃僅適用於完整退還給 Apple 之保固的裝置。
 
(v)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裝置之外觀損壞,此包括但不限於:不會影響保固裝置功能的刮痕和凹痕。
 
(vi)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的裝置之預防性保養。
 
(vii) 本計劃不適用於正常磨損所造成的破損,或其他由於產品正常耗損所造成之破損,以及
 
(viii) 若您在購買保固的裝置之後購買本計劃,則本計劃不適用於任何保固的裝置上已存在的狀況。
 
重要:請勿打開保固的裝置,打開裝置造成的損壞並不屬於本計劃的保固範圍。只有 Apple 或授權維修中心可以執行保固裝置的維修。
 
4.3        技術支援。
 
 (i) 本計劃不包括可透過將軟體升級為最新版本而解決問題的技術支援。
 
(ii) 本計劃不包括第三方產品的技術支援,或第三方產品對保固的裝置、OS 或消費者軟體之相關效果或互動的技術支援。
 
(iii) 本計劃不包括與消費者軟體或保固裝置連線問題無關之電腦或作業系統的使用技術支援。
 
(iv) 本計劃不包括本計劃保固 OS 或消費者軟體以外之 Apple 軟體的技術支援。
 
(v) 本計劃不包括已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或「預覽版」OS 軟體或任何 Apple 品牌軟體或有類似標示之軟體的技術支援,以及
 
(vi) 本計劃不包括保固的裝置上所放置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損壞或損失的技術支援。本計劃不包括軟體程式及使用者資料的回復或重新安裝。
 
5.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獲得硬體維修,其中包括與 ADH 保固範圍及技術支援相關的維修。要取得此類維修或支援,請瀏覽 Apple 網站 (www.apple.com/support/country/) 或撥打以下所列之電話號碼。若您撥打電話,則在您獲得協助之前,必須先將本計劃之合約編號或保固的裝置之序號,提供給接聽電話的 Apple 技術支援代表。您必須保留保固的裝置和本計劃的計劃確認書文件和銷售收據正本,若有與保固的裝置之保固範圍資格相關的任何問題,則可能必須提供。
 
6.          維修選項。
 
6.1        Apple 將透過一個或多個選項提供硬體維修服務給您:
 
(i)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大部分保固的裝置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將保固的裝置退還給提供攜至店內維修的 Apple 零售商店地點或 AASP。將在商店為您提供維修服務,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固的裝置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一旦您收到已完成維修的通知時,您即可立即取回保固的裝置。
 
(ii)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固的裝置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若 Apple 判斷保固的裝置符合郵寄維修的資格,Apple 會將預付郵資寄給您 (若您已沒有原始包裝,亦會寄送包裝材料給您),請您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固的裝置運送給 ARS 站。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固的裝置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從您的地點之來回運費。
 
(iii)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親自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部分保固的裝置可使用 ERS 服務。DIY 零件維修服務可供許多保固的裝置之零件或配件使用,且本項服務可讓您自行維修保固的裝置。如果情況允許使用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請按以下步驟進行。
 
(a) Apple 要求退還替換的保固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您提供信用卡授權,做為替換保固的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保證金。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則可能無法使用本維修服務,Apple 將為您安排其他替代服務。Apple 會將替換設備或零件寄給您,並附上安裝指示 (如有),以及請您退還替換保固的裝置或零件的相關要求。若您確實遵循相關指示,Apple 將會取消信用卡授權,如此一來,即不會向您收取保固的裝置或零件的費用,以及來回運費。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固的裝置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之保固的裝置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
 
(b) 若不需要將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一併附上安裝指示 (如果有的話),以及有關如何處置替換之產品或零件的需求說明。
 
(c) 就進行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相關所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如需進一步協助,您應該透過下列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6.2        Apple 有權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更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固的裝置接受指定維修方式的資格。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地區。服務選項、零件供應情況以及回應時間會因國家/地區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無法提供保固裝置的維修,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申請保固服務,則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稅項和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7.          您的責任
 
若要依本計劃取得維修或支援,您必須同意遵守以下所列每項條款。
 
(i) 若經要求,您將提供本計劃合約號碼及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
 
(ii) 您將提供保固的裝置之問題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
 
(iii) 您將回應提供資訊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保固的裝置之序號、機型、已安裝的作業系統和軟體版本、保固的裝置上所連接或安裝的任何週邊設備裝置、顯示的任何錯誤訊息、在保固的裝置遇到問題之前所採取的行動,以及為解決問題所採取的步驟。
 
(iv) 您將遵循 Apple 提供給您的指示,包括但不限於:不要寄送非屬維修或更換服務範圍的 Apple 產品及配件,以及遵循運送指示包裝保固的裝置。
 
(v) 在申請維修之前,請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
 
(vi) 您確定已將保固的裝置上的軟體和資料進行備份。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固的裝置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Apple 退還保固的裝置或提供替換品時,將保持保固的裝置之原始設定,但會更新適用的更新項目。此為硬體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保固裝置回復為舊版 OS 的更新項目。 OS 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保固的裝置上所安裝之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保固的裝置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固的裝置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8.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固的裝置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固裝置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為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進行回復、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資料或錯誤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儲蓄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始支付價格。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固的裝置;(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針對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條例享有相關權益之轄區內消費者,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係附加在依此等法律及條例所提供之所有權利和補償措施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之有限責任為其自行決定,僅限於更換或維修保固的裝置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9.          取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撥打以下電話號碼聯絡 Apple,或附加本計劃合約號碼寄送或傳真書面通知以下第 12 節所列之產品購買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若您在購買本計劃或收到本計劃 (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後三十 (30) 天內取消,您將收到全額退款,減去依本計劃提供之任何維修金額。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屆滿之計劃期間的百分比來計算,減去 (a) 以下第 12 節所列之適用取消費用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少者為準),以及 (b) 依本計劃提供給您之任何維修的金額。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能基於欺詐或實質不實陳述而取消本計劃 (代表 Apple 本身及代表保險業者)。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如果無法供應保固的裝置之維修零件,Apple 可以提前三十 (30) 天之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如果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按比例退款。
 
10.        本計劃之移轉
 
根據以下所述限制,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a) 您將原始購買證明、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書面資料和本服務契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b) 透過寄送、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以下第 12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以便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c) 他方接受本維修契約之條款。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固的裝置之序號、新持有人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1.        一般條款
 
(i) Apple 可能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麼做並不能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ii) Apple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依本計劃履行義務之任何失敗或延遲,無須負任何責任。
 
(iii) 您不一定要對保固的裝置執行預防性保養,才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iv) 本計劃僅在以下第 12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v)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自行決定且僅為保證 Apple 之回覆品質的目的,將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vi)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vii)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 您對於提供予 Apple 之資料處理相關指示應負起全部責任,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提供之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viii) Apple 將依照下列網站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http://www.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之您的相關資訊或如果您想要進行變更,請存取 URL https://appleid.apple.com 以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利用 URL www.apple.com/privacy/contact 聯絡 Apple。
 
(ix)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原始銷售收據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若有適用為保險業者)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x)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屆時將會決定價格和條款。
 
(xi) 依本計劃並沒有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可供使用。
 
(xii) 針對在澳洲、香港、紐西蘭或新加坡出售之計劃而言,「Apple」係指以下第 12 節所列之實體,且於澳洲、香港、紐西蘭和新加坡販售之計劃的法定財務債務人即為以下第 12 節所列之實體。
 
(xiv) 本計劃將以下列第 12 節所列之購買計劃所在國家/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2.        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為準:
 
澳洲: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不影響您依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固。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又稱為「保險業者」)–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固範圍,提供您「產品揭露聲明」(PDS)。PDS 副本也可上網至 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html 索取,PDS 構成第 3.2. 節保固的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固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揭露聲明,您可以至下列網址取得:http://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html。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香港:  簽約當事人–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其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 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固範圍。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紐西蘭:本計劃所載之權利,不影響您依《1993 年消費者保障法》(Consumer Guarantees Act 1993) (以下稱「CGA」) 享有之法定權利。根據 CGA,商品如果發生重大故障或有使用安全之虞,您有權選擇退款、更換或保留商品 (若是如此,本公司將付款彌補商品喪失的價值)。若商品故障情形並未達重大程度,本公司可以選擇退款、修復或更換商品。您也有權就商品故障造成之損害或額外費用,要求合理的補償金額。簽約當事人–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Insurance New Zealand Limited,地址:Level 19, The AIG Building, 42 Shortland Street, Auckland,其為獲准在紐西蘭經營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以下稱「保險業者」)。保固期之開始及終止 (第 2 節) –您在購買本計劃當時依紐西蘭消費者保護法享有之保障,亦構成服務契約的一部分。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 30 天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紐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紐西蘭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Apple Sales New Zealand 是唯一的保單持有人。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維修費用應支付給 Apple Sales New Zealand,並由其保留。本計劃以紐西蘭法律為準據法。
 
新加坡: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 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9-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 30 天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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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您可以在下列網站找到最新的當地及國際聯絡資訊: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082415 AC+ for Edition APAC Traditional Chinese V 1.1

Apple Watch Edition 適用的 AppleCare+

制訂日期:2015 年 2 月 24
 
消費者權利對本計劃的影響
 
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提供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本計劃不應損害相關消費者保護法所授與之權利,包括依法規保固法可接受補償之權利,以及若因 APPLE 未能履行其任何契約責任而尋求賠償之權利。
 
1.          本計劃
 
本維修契約約束 Apple 依以上所提及之計劃 (茲此以下稱「本計劃」) 而提供予您之硬體維修及技術支援的服務內容,其適用於保固期證明文件 (以下稱「計劃確認書」) 上所列之 Apple Watch Edition 及其原始包裝中所含之配件 (以下稱「保固的裝置」)。
 
2.          保固期之開始及終止
 
在您購買本計劃時,保固期隨即開始。保固期係自原始保固裝置的零售購買日期起算三十六 (36) 個月後終止 (以下稱「計劃期間」)。我們會在購買日為您提供計劃確認書,或在購買日之後將計劃確認書自動傳送給您。本計劃的條款、您的計劃銷售收據正本和計劃確認書,每項均屬您的維修契約的一部分。若要取得您的計劃確認書的副本,請遵循指示並在 www.apple.com/support/applecare/view 輸入保固裝置的序號。您可以在銷售收據正本上找到計劃價格。依據本計劃提供之保固乃附加在依相關強制法、製造商之硬體保固及免費技術支援而提供之保固範圍上。
 
3.          保固內容
 
3.1        硬體維修
 
如果於計劃期間內,您因下列事項向 Apple 提出有效的索賠:(i) 保固的裝置發生材料與製造方面的問題,或 (ii) 保固的裝置之電池電荷容量已降低至其原始規格的百分之八十 (80%),Apple 可能將 (a)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的零件,免費修復問題或瑕疵,或 (b)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的替換產品,來更換保固的裝置。依本計劃提供之所有替換產品至少功能應等同於原始產品。若 Apple 更換保固的裝置,原始產品即屬 Apple 的財產,而替換產品即為您的財產,其保固範圍即為該計劃之剩餘期間。
 
3.2        因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
 
若您於計劃期間向 Apple 提出保固的裝置因處理導致的意外損壞 (以下稱「ADH」) 而故障之有效索賠,Apple 可能將依據以下所述之維修費用進行 (i) 使用新零件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零件之整修零件修復問題,或 (ii) 以新產品或效能及穩定性等同於新產品之替換產品來更換保固的裝置 (兩者分別稱為「維修活動」)。一旦 Apple 已為您提供兩 (2) 次維修活動,則 ADH 保固範圍將在計劃期間終止之前屆滿,而 Apple 依本文第 3.2 節應對您負之全部責任亦已完全履行完畢。此等保固的裝置之 ADH 保固範圍,僅適用於因正常使用保固的裝置所引起的意外及非蓄意之外部事件 (例如,掉落及液體接觸造成的損害等非材料或工藝缺陷) 導致的意外而造成之操作或機械故障。
 
重要:ADH 保固範圍並未包括 (a) 與處理與使用保固的裝置相關之正常磨損、竊盜、誤放、魯莽、濫用、存心或蓄意行為,(b) 依以下第 4.2 節中所述,任何其他非計劃保固之行為或結果,或 (c) 任何因第 3.2(a) 或 (b) 節中之一項或多項情況而引起之保固的裝置之損壞。Apple 可能要求您提供發生意外之地點及時間的解釋,再加上實際事件之詳細描述。若提出要求時您無法支付維修費用或無法提供意外相關資訊,Apple 將拒絕您的索賠。
 
  • 依照 Apple Watch Edition 適用的 AppleCare+,您將就每項 ADH 索賠支付澳幣 $1500 元 / 港幣 $7800 元之維修費用,亦須支付適用之稅金。
 
依據您的購買國家/地區或轄區,ADH 保固範圍將依本計劃提供給您,其係視同 Apple 已與第 12 節中您購買本計劃之所在國家/地區或轄區內指名之相關保險業者 (以下稱「保險業者」) 簽訂之安排的一項權益。
 
3.3        技術支援
 
Apple 將在計劃期間為您提供電話及網頁式技術支援資源。您的技術支援保固自保固的裝置之採購日生效,亦即製造商所提供之免費技術支援期滿時。技術支援可能包括安裝、啟動、設定、故障診斷及回復等協助 (資料回復除外),包括儲存、擷取及管理檔案、解釋系統錯誤訊息,以及判斷何時需要硬體維修或可能適用 ADH 保固範圍。Apple 將提供支援軟體之最新版本和前一主要版本的支援。本條所稱「主要版本」一詞係指由 Apple 商業發行之軟體的重要版本,版本號碼格式如「1.0」或「2.0」,且亦非測試版或預先發行之格式。
 
3.4        技術支援範圍
 
Apple 將依本計劃提供下列項目之技術支援:
 
(i) 保固的裝置,
 
(ii) 作業系統 (以下稱「OS」) 以及與保固的裝置一併預先安裝之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稱「消費者軟體」),
 
(iii) 針對搭配保固裝置使用而設計的 Apple 品牌軟體應用程式 (以下亦稱「消費者軟體」),以及
 
(iv) 符合保固裝置連線規格的相容無線裝置及保固裝置之間的連線問題。
 
4.          非保固項目
 
4.1        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範圍區域。
 
依 Apple Watch Edition 適用的 AppleCare+,硬體維修和 ADH 保固範圍可能僅限於當初購買保固的裝置之國家/地區或轄區。
 
4.2        硬體保固範圍與 ADH 保固範圍。
 
(i)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的裝置之安裝、移除或丟棄,或於保固的裝置之維修期間提供設備。
 
(ii) 本計劃不適用於下列因素所造成之損壞:(a) 產品並非保固的裝置,(b) 濫用、誤用、火災、地震或上文第 3.2 節中所述原因以外之其他外部原因,(c) 基於製造商所述之許可或預期用途以外的用途操作保固的裝置,或 (d) 由非 Apple 代表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 (以下稱「AASP」) 之任何人員進行維修。
 
(iii) 本計劃不適用於序號已遭更改、無法識別或移除之產品,也不適用於未經製造商之書面許可而修改以改變其功能或能力之產品。
 
(iv) 本計劃不適用於已遺失或遭竊之保固的裝置。本計劃僅適用於完整退還給 Apple 之保固的裝置。
 
(v)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裝置之外觀損壞,此包括但不限於:不會影響保固裝置功能的刮痕和凹痕。
 
(vi) 本計劃不適用於保固的裝置之預防性保養。
 
(vii) 本計劃不適用於正常磨損所造成的破損,或其他由於產品正常耗損所造成之破損,以及
 
(viii) 若您在購買保固的裝置之後購買本計劃,則本計劃不適用於任何保固的裝置上已存在的狀況。
 
重要:請勿打開保固的裝置,打開裝置造成的損壞並不屬於本計劃的保固範圍。只有 Apple 或授權維修中心可以執行保固裝置的維修。
 
4.3        技術支援。
 
 (i) 本計劃不包括可透過將軟體升級為最新版本而解決問題的技術支援。
 
(ii) 本計劃不包括第三方產品的技術支援,或第三方產品對保固的裝置、OS 或消費者軟體之相關效果或互動的技術支援。
 
(iii) 本計劃不包括與消費者軟體或保固裝置連線問題無關之電腦或作業系統的使用技術支援。
 
(iv) 本計劃不包括本計劃保固 OS 或消費者軟體以外之 Apple 軟體的技術支援。
 
(v) 本計劃不包括已指定為「測試版」、「預先發行版」或「預覽版」OS 軟體或任何 Apple 品牌軟體或有類似標示之軟體的技術支援,以及
 
(vi) 本計劃不包括保固的裝置上所放置或記錄之任何軟體或資料損壞或損失的技術支援。本計劃不包括軟體程式及使用者資料的回復或重新安裝。
 
5.          如何獲得維修及支援?
 
您可以獲得硬體維修,其中包括與 ADH 保固範圍及技術支援相關的維修。要取得此類維修或支援,請瀏覽 Apple 網站 (www.apple.com/support/country/) 或撥打以下所列之電話號碼。若您撥打電話,則在您獲得協助之前,必須先將本計劃之合約編號或保固的裝置之序號,提供給接聽電話的 Apple 技術支援代表。您必須保留保固的裝置和本計劃的計劃確認書文件和銷售收據正本,若有與保固的裝置之保固範圍資格相關的任何問題,則可能必須提供。
 
6.          維修選項。
 
6.1        Apple 將透過一個或多個選項提供硬體維修服務給您:
 
(i) 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大部分保固的裝置均可使用攜至店內維修服務。將保固的裝置退還給提供攜至店內維修的 Apple 零售商店地點或 AASP。將在商店為您提供維修服務,或者商店可能會將保固的裝置送至 Apple 維修服務 (以下稱「ARS」) 站進行維修。一旦您收到已完成維修的通知時,您即可立即取回保固的裝置。
 
(ii) 郵寄維修服務。大部分保固的裝置均可使用直接郵寄維修服務。若 Apple 判斷保固的裝置符合郵寄維修的資格,Apple 會將預付郵資寄給您 (若您已沒有原始包裝,亦會寄送包裝材料給您),請您依照 Apple 的指示將保固的裝置運送給 ARS 站。一旦完成維修,ARS 站會將保固的裝置退還給您。若您遵循所有指示,Apple 會支付從您的地點之來回運費。
 
(iii) 快速更換服務 (以下稱「ERS」) 或親自 (以下稱「DIY」) 零件維修。部分保固的裝置可使用 ERS 服務。DIY 零件維修服務可供許多保固的裝置之零件或配件使用,且本項服務可讓您自行維修保固的裝置。如果情況允許使用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請按以下步驟進行。
 
(a) Apple 要求退還替換的保固裝置或零件。Apple 可能會要求您提供信用卡授權,做為替換保固的裝置或零件之零售價格以及適用運費的保證金。如果您無法提供信用卡授權,則可能無法使用本維修服務,Apple 將為您安排其他替代服務。Apple 會將替換設備或零件寄給您,並附上安裝指示 (如有),以及請您退還替換保固的裝置或零件的相關要求。若您確實遵循相關指示,Apple 將會取消信用卡授權,如此一來,即不會向您收取保固的裝置或零件的費用,以及來回運費。如果您未能依指示退還替換之保固的裝置或零件,或是所退還的替換之保固的裝置或零件不符合維修資格,Apple 將依已授權的金額對信用卡扣款。
 
(b) 若不需要將替換之產品或零件退還給 Apple。Apple 會免費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您,並一併附上安裝指示 (如果有的話),以及有關如何處置替換之產品或零件的需求說明。
 
(c) 就進行 ERS 或 DIY 零件維修服務相關所產生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如需進一步協助,您應該透過下列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6.2        Apple 有權變更 Apple 為您提供維修或更換服務的方式,以及保固的裝置接受指定維修方式的資格。可用的維修選項取決於您提出維修要求時所在的國家/地區。服務選項、零件供應情況以及回應時間會因國家/地區而異。如果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無法提供保固裝置的維修,您可能必須負責支付運費及處理費,以便送至可提供維修之國家/地區進行維修。如果您在非產品購買國家/地區申請保固服務,則您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進出口法規,並承擔所有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稅項和費用。針對國際維修服務,Apple 可以符合當地標準的同等產品或零件來維修或更換產品和零件。
 
7.          您的責任
 
若要依本計劃取得維修或支援,您必須同意遵守以下所列每項條款。
 
(i) 若經要求,您將提供本計劃合約號碼及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
 
(ii) 您將提供保固的裝置之問題症狀和原因相關資訊。
 
(iii) 您將回應提供資訊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保固的裝置之序號、機型、已安裝的作業系統和軟體版本、保固的裝置上所連接或安裝的任何週邊設備裝置、顯示的任何錯誤訊息、在保固的裝置遇到問題之前所採取的行動,以及為解決問題所採取的步驟。
 
(iv) 您將遵循 Apple 提供給您的指示,包括但不限於:不要寄送非屬維修或更換服務範圍的 Apple 產品及配件,以及遵循運送指示包裝保固的裝置。
 
(v) 在申請維修之前,請將軟體更新為最近發佈的版本。
 
(vi) 您確定已將保固的裝置上的軟體和資料進行備份。在硬體維修期間,APPLE 將刪除保固的裝置之內容,並重新格式化儲存媒體。Apple 退還保固的裝置或提供替換品時,將保持保固的裝置之原始設定,但會更新適用的更新項目。此為硬體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保固裝置回復為舊版 OS 的更新項目。 OS 更新可能會導致原本保固的裝置上所安裝之協力廠商應用程式與保固的裝置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保固的裝置上運作。您必須自行負責重新安裝所有其他軟體程式、資料和密碼。
 
8.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在任何情況下,對您或保固的裝置之任何後續持有人,就保固裝置之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壞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為維護資料之機密性而進行回復、重新燒錄或重現任何程式、資料或錯誤之成本、任何因 APPLE 或保險業者依本計劃應盡之責任而造成之業務、利潤、收入或預期儲蓄損失。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APPLE 及其員工和代理商及保險業者依本計劃對您及任何後續持有人的責任限制,不應超過本計劃之原始支付價格。APPLE 特別排除以下保證:(i) 其將在不對程式或資料構成風險或損失的情況下,負責維修或替換保固的裝置;(ii) 其將維護資料之機密性;或 (iii) 產品之運作將不受干擾或沒有錯誤。
 
針對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條例享有相關權益之轄區內消費者,本計劃所賦與的權益係附加在依此等法律及條例所提供之所有權利和補償措施上。在此等法律和條例可能限制相關責任之範圍內,APPLE 之有限責任為其自行決定,僅限於更換或維修保固的裝置或是提供維修服務。部分州或省不允許對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9.          取消
 
您可以隨時基於任何原因取消本計劃。如果您決定取消本計劃,可以撥打以下電話號碼聯絡 Apple,或附加本計劃合約號碼寄送或傳真書面通知以下第 12 節所列之產品購買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您必須將本計劃的原始購買證明副本與通知一起寄送。除非當地法律另有規定,若您在購買本計劃或收到本計劃 (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後三十 (30) 天內取消,您將收到全額退款,減去依本計劃提供之任何維修金額。若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三十 (30) 天始取消,將依原始購買價格按比例退款。按比例退款金額是根據自本計劃購買日期起尚未屆滿之計劃期間的百分比來計算,減去 (a) 以下第 12 節所列之適用取消費用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十 (10%) (以較少者為準),以及 (b) 依本計劃提供給您之任何維修的金額。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否則 Apple 可能基於欺詐或實質不實陳述而取消本計劃 (代表 Apple 本身及代表保險業者)。 除非適用的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如果無法供應保固的裝置之維修零件,Apple 可以提前三十 (30) 天之書面通知取消本計劃。如果 Apple 因為無法供應維修零件而取消本計劃,您將收到本計劃剩餘期間之按比例退款。
 
10.        本計劃之移轉
 
根據以下所述限制,您可以將自己依本計劃享有之全部權利一次性永久移轉予另一方,但前提是:(a) 您將原始購買證明、本計劃的確認書、本計劃的書面資料和本服務契約一併移轉予另一方;(b) 透過寄送、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將移轉通知送至以下第 12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適用的地點,以便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以及 (c) 他方接受本維修契約之條款。通知 Apple 移轉事宜時,您必須提供計劃合約號碼、保固的裝置之序號、新持有人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
 
11.        一般條款
 
(i) Apple 可能將其義務之履行轉包或轉讓予第三方,但這麼做並不能免除其對您的義務。
 
(ii) Apple 對於因超出 Apple 合理控制之事件造成依本計劃履行義務之任何失敗或延遲,無須負任何責任。
 
(iii) 您不一定要對保固的裝置執行預防性保養,才能依本計劃接受維修。
 
(iv) 本計劃僅在以下第 12 節中所列之國家/地區提供且生效。未達法定成年年齡者不得購買本計劃。本計劃並未在所有國家及地區提供,本計劃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v) 在履行義務時,Apple 得自行決定且僅為保證 Apple 之回覆品質的目的,將您與 Apple 間通話的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錄音。
 
(vi) 您同意依本計劃透露給 Apple 之任何資訊或資料不具機密或專屬性質。再者,您同意 Apple 得在提供維修時代表您收集及處理資料。其中可能包括依照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將您的資料移轉給關係企業、保險業者或維修中心。
 
(vii) Apple 備有安全性措施,應該能保護您的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揭露,以及非法破壞。 您對於提供予 Apple 之資料處理相關指示應負起全部責任,Apple 將視依本計劃合理履行維修及支援義務之合理要求執行該等指示。如果您不同意以上內容或您對資料之處理有問題,請利用提供之電話號碼聯絡 Apple。
 
(viii) Apple 將依照下列網站之 Apple 客戶隱私政策保護您的資訊:http://www.apple.com/legal/privacy/。如果您希望存取 Apple 所持有之您的相關資訊或如果您想要進行變更,請存取 URL https://appleid.apple.com 以更新您的個人聯絡偏好設定或利用 URL www.apple.com/privacy/contact 聯絡 Apple。
 
(ix) 本計劃之條款,包括本計劃的原始銷售收據和計劃確認書,其效力優先於任何與其相衝突的條款、附加條款或任何採購訂單或其他文件之其他條款,且係構成您與 Apple (及若有適用為保險業者) 間就本計劃所達成之完整理解。
 
(x) Apple 並無義務延續本計劃。如果 Apple 提出延續本計劃,屆時將會決定價格和條款。
 
(xi) 依本計劃並沒有非正式的爭議和解程序可供使用。
 
(xii) 針對在澳洲、香港、紐西蘭或新加坡出售之計劃而言,「Apple」係指以下第 12 節所列之實體,且於澳洲、香港、紐西蘭和新加坡販售之計劃的法定財務債務人即為以下第 12 節所列之實體。
 
(xiv) 本計劃將以下列第 12 節所列之購買計劃所在國家/地區之法律為準據法。
 
12.        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
 
若本計劃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下列國家/地區及法域特殊規定為準:
 
澳洲: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固之權利,不影響您依2010 年競爭與消費者法案》(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本公司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固。您有權在商品發生重大故障時,要求更換商品或退款,或是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您也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簽約當事人–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ustralia Limited (ABN 93 004 727 753,AFS 登記字號 381686),地址:Level 12 717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 (又稱為「保險業者」)–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澳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Pty Limite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澳洲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Pty Limite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保險業者已就 ADH 保固範圍,提供您「產品揭露聲明」(PDS)。PDS 副本也可上網至 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ds.html 索取,PDS 構成第 3.2. 節保固的一部分。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ADH 保固範圍可依本計劃規定於購買 30 天內取消,此為依《公司法 (2001)》(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 針對一般保險產品提供之冷靜期權利。
 
Apple Pty Limited 係依澳洲證券及投資監察委員會 CO/081 號分類令 (ASIC Class Order CO/081) 營運的團購團體。作為團購團體,Apple 必須提供揭露聲明,您可以至下列網址取得:/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applecareplus/docs/applecareplus_au_pn.html。Apple 並無提供 ADH 相關財務建議的權限。
 
本計劃以新南威爾斯省法律為準據法,並以當地法院做為本計劃當事人間一切爭議的非專屬管轄法院。
 
香港:  簽約當事人–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Insurance Hong Kong Limited,地址:46F, One Island East, 18 Westlands Road, Hong Kong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依香港保險公司條例 (Hong Kong Insurance Companies Ordinance) 執行香港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其受保險業監理處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 監管。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 30 天之後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HK$195 (港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 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地址:2401 One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香港提供及生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在香港,Apple 為依本計劃相關之所有義務的債務人,惟不包括 ADH 保固範圍。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
 
紐西蘭:本計劃所載之權利,不影響您依《1993 年消費者保障法》(Consumer Guarantees Act 1993) (以下稱「CGA」) 享有之法定權利。根據 CGA,商品如果發生重大故障或有使用安全之虞,您有權選擇退款、更換或保留商品 (若是如此,本公司將付款彌補商品喪失的價值)。若商品故障情形並未達重大程度,本公司可以選擇退款、修復或更換商品。您也有權就商品故障造成之損害或額外費用,要求合理的補償金額。簽約當事人–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Insurance New Zealand Limited,地址:Level 19, The AIG Building, 42 Shortland Street, Auckland,其為獲准在紐西蘭經營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 (以下稱「保險業者」)。保固期之開始及終止 (第 2 節) –您在購買本計劃當時依紐西蘭消費者保護法享有之保障,亦構成服務契約的一部分。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 30 天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50 (紐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Apple Sales New Zealand,地址: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紐西蘭提供及生效。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單而提供給您。Apple Sales New Zealand 是唯一的保單持有人。針對 ADH 保固範圍,保險業者委任 Apple 提供本計劃第 3.2 節所述之維修活動,並負擔維修活動超出您所支付維修費用的成本。維修費用應支付給 Apple Sales New Zealand,並由其保留。本計劃以紐西蘭法律為準據法。
 
新加坡:簽約當事人–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以下稱「Apple」) 和 (基於 ADH 保固範圍的目的) AIG Asia Pacific Insurance Pte. Ltd.,地址:78 Shenton Way #09-16 Singapore 079120 (又稱為「保險業者」),其為獲授權執行新加坡地區之一般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取消 (第 9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取消: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如果您在收到本計劃之後超過 30 天始取消,將依本計劃的原始購買價格收到按比例退款金額,減去 (i) 取消費用 $45 (新加坡幣),或按比例退款金額的百分之 10 (以較低者為準),以及 (ii) 依本計劃提供予您之任何維修金額。移轉 (第 10 節)–寄送書面通知至下列地址進行移轉: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地址: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一般條款 (第 11 節)–本計劃僅於新加坡提供及生效。新加坡共和國之法律為本計劃之準據法。ADH 保固範圍係依據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向保險業者購買之團體保險規則而提供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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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號碼及作業時間可能不同並隨情況變動。您可以在下列網站找到最新的當地及國際聯絡資訊:www.apple.com/contact/phone_contacts.html。所有國家/地區均不提供免付費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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