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的條款和細則

重要事項:此維修的條款和細則 (「協議」) 構成你與 Apple 的協議 (如「國家/地區特殊規定」一節所述,並在整個協議中具體描述),而若服務超出 Apple 有限保養範圍的條款、Apple 管理的延伸服務合約,或你的法定消費者權利,則將適用於你的訂單。


消費者保護法:對於受所居住的國家/地區之消費者保護法律或法規保護的消費者,本協議所賦予的權益乃附加在依消費者保護法與條例之規定所傳達的所有權益及補償措施之上,你應該諮詢你所居住的國家/地區的公民諮詢服務,以獲取有關這些權利的更多資料。


  1. 服務及產品。

1.1 維修。就維修訂單而言,Apple 將按照向你描述的估計費用為你的 Apple 產品提供維修服務,除非在你事先口頭或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修改此等費用。除非另有說明,否則 Apple 會針對產品的物料和製作工藝上的瑕疵,提供維修或更換服務。若因任何軟件故障或不相容,或因你產品中存放或記錄的資料所導致的問題,一概不在此服務範圍內。此為維修的一部分,Apple 可能會安裝無法再將你的 Apple 產品回復為舊版系統軟件的更新項目。系統軟件更新可能會導致你的 Apple 產品上所安裝之第三方應用程式與你的 Apple 產品不再相容,或無法在你的 Apple 產品上運行。


1.2 資料轉移服務。若你的 Apple Mac 產品支援儲存軟件程式、資料或其他資訊 (下稱「資料」),Apple 可能嘗試將上述資料移轉至替換裝置。維修期間,資料有可能遺失。若遇上該等情況,Apple 對遺失的資料概不負責。


a. 作為任何資料轉移服務的一部分,無論 Apple 是否能夠成功將資料從原裝置轉移到替換裝置,Apple 都會刪除原裝置上的所有資料。你應自行備份裝置中的資料,並移除所有你欲保護的個人資訊,以及停用全部的保安密碼。維修期間,資料有可能遺失、被取代或重新格式化。若遇上該等情況,Apple 及其代理商不對裝置上包含的軟件程式、資料或其他資料的任何遺失負責。


b. 資料轉移服務將涉及將資料直接從原裝置轉移到替換裝置或你提供的相容外置資料儲存裝置。Apple 不會將資料轉移給任何 Apple 擁有或第三方擁有的資料儲存系統或裝置,而進行資料移轉服務時亦不會另外備份資料。


1.3 零件及人工。Apple 可能會提供零件及人工,但可能會指示你自行更換某些現成可安裝的零件,如下所述。在維修你的產品時,Apple 可能會使用由新的和/或曾被使用的正宗 Apple 零件組成的零件或產品,而這些零件或產品已經過測試並符合 Apple 的功能要求,並根據適用法律。Apple 將保留在服務期間交換的替換零件或產品作為其財產,而這些替換零件或產品將成為你的財產。替換零件和產品通常是可維修的,並且由 Apple 交換或維修以獲得價值。Apple 可能會在維修時使用與 Apple 產品或原廠零件來源地不同的 Apple 產品或替換零件。如果適用法律要求 Apple 按你的要求將替換之項目或零件退還你,則你同意向 Apple 支付替換之項目的零售費用和運費。


1.4 維修選項。Apple 會提供下列其中一項維修服務,並根據適用法律選擇和視乎情況提供維修的方式,尤其是按照 Apple 產品的類型:


A 自行組裝 (下稱「DIY」) 零件維修。DIY 零件維修讓你自行維修產品。如果 Apple 認為你可以使用 DIY 零件維修服務,Apple 便會將你 Apple 產品所需的替換零件寄送給你。Apple 會將替換用零件,連同安裝指示及有關退還替換零件的相關要求一併寄送給你。對於需要退還替換零件的 DIY 零件服務,你必須提供信用卡詳細資料以保證會退還替換零件。所有需要退還的零件,均必須在 Apple 寄送替換零件給你當天起十 (10) 日內退還給 Apple (下稱「退還期限」)。如果 (i) 你未能依指示在退還期限內退還替換零件,或 (ii) 替換零件因「維修排除項目」(如下所述) 而不符合維修資格,你將需要支付在申請維修服務時所同意的金額。若沒有要求將替換零件退還給 Apple,Apple 會將替換產品或零件寄給你,並且一併附上替換零件的任何安裝指示及棄置處理要求。就進行 DIY 零件維修服務的任何人工成本,Apple 一概不予負責。


B 直接郵寄維修服務。如果 Apple 認為你的產品符合直接郵寄維修服務的條件,你將按照 Apple 的指示將你的產品寄送到 Apple 的維修服務地點。Apple 可能會提供預付運貨單 (而如果你已沒有原包裝,Apple 可能會向你發送包裝材料)。如果 Apple 不提供預付運貨單或包裝,你必須按照訂購時說明的安排,將你的產品包裝和寄送到 Apple 的維修服務地點,而你可能需要考慮為你的包裹投保以防損壞或寄送過程中的損失。維修完成後,Apple 維修中心會將已維修的產品或替換產品送回給你。


C 特快更換服務 (ERS)。


i. 如果 Apple 認為你的產品符合 ERS 資格,而你亦選擇申請 ERS 並已將信用卡資料提供給 Apple,Apple 便會將替換產品寄送至你指定的地點。你必須歸還你的產品,好讓 Apple 能在寄出替換產品當天起十 (10) 日內收到產品 (下稱「退還期限」)。原產品必須根據 Apple 的指示,置於替換產品的包裝內寄還。Apple 將保留原產品,而你則可保留替換產品。


ii. Apple 將在寄出替換產品時,針對 ERS 從你的信用卡扣除 ERS 費用,如下表所列之「維修常見問題」網頁 (下稱「維修常見問題」) 所述。在寄出替換產品時,Apple 會向你的信用卡執行授權以扣除替換新產品的等值金額 (下稱「替換產品之價值」),如請見「維修常見問題」所述。Apple 將持續保有此扣款權限,當原產品的損壞不符合已過保養期維修資格、原產品遺失,或有其他 Apple 應收款項,Apple 均會透過此授權進行扣款。 維修在以下情況被視作已過保養期:


iii. 如果 Apple 在退還期限內收到原產品,但原產品不符合已過保養期維修資格,Apple 將從你的信用卡扣除替換新品的價值 (下稱「替換產品之價值」) 與已過保養期維修費用之間的差價,如「維修常見問題」網頁所述。原產品因未經授權改裝而無法操作,或因嚴重損壞 (例如產品裂成好幾塊) 而故障等都是導致產品不符合已過保養期維修資格的例子。


iv. 如果原產品在退還期限內退還 Apple,確認所有應負責的費用都付清後,替換產品之價值的剩餘金額會退回至你的信用卡。如果 Apple 在退還期限內還未收到原產品,將會從你的信用卡扣除替換產品之價值。上述所有費用均不含各種適用稅項。


1.5 維修選項的變更。Apple 保留隨時變更提供給你的維修選項之權利。變更不會影響已經開始的服務。


1.6 僅限於終端使用者。Apple 僅為作為終端使用者的顧客維修、銷售及寄送產品。你不得將購買的產品轉售。如果 Apple 認為你有將購買的產品轉售之嫌,Apple 保留拒絕或取消你訂單的權利。


1.7 不得售予未成年人。根據本條款進行之購買,僅適用於年滿法定年齡之人士。


1.8 維修排除項目及診斷費用。如果 Apple 檢查你的產品後判斷為以下情形,Apple 有權向你收取診斷費用 (包括運費),如下列「國家/地區特殊規定」一表所述 (下稱「診斷費用」):(i) 你產品不需要維修、(ii) 你產品因軟件或你產品中存放或記錄的資料而故障,或產品與該等軟件或資料不相容、(iii) 因零件故障而需要維修,但零件並非由 Apple 供應亦非 Apple 品牌零件、(iv) 維修需要原本估計費用中未指出的額外人工或零件,而你不同意 Apple 修正後的估計費用因此不授權維修,或 (v) 因序號遭變更、污損或移除而無法進行維修,或產品因意外、濫用、液體潑濺或浸入、疏忽、誤用 (包括由 Apple 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以外的人所作出之有問題的安裝、維修或維護)、未經授權改裝、極端環境 (包括極端溫度和濕度)、受極端物理或電子壓力或干擾、電力波動或突波、閃電、靜電、起火、天災或其他外在因素導致故障 (以下稱「維修排除項目」)。Apple 會將未維修的產品直接退還給你,並可能向你收取診斷費用。


國家或地區診斷費用
國家或地區
澳洲
診斷費用
不超過一百 ($100 AUD) 澳幣
國家或地區
加拿大
診斷費用
不超過一百 ($100 CAD) 加幣
國家或地區
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英國
診斷費用
不超過一百 (EUR 100) 歐元
英國為一百 (£100) 英鎊
挪威為 993 挪威克朗
丹麥為 744 丹麥克朗
瑞典為 1.029 瑞典克朗
瑞士為 105 瑞士法郎
波蘭為 450 波蘭人茲羅提
國家或地區
香港
診斷費用
不超過七百八十 ($780) 港幣,加上相關稅項
國家或地區
日本
診斷費用
不超過一萬 (Y10,000) 日圓,加上相關稅項
國家或地區
紐西蘭
診斷費用
不超過一百三十 ($130 NZD) 紐幣
國家或地區
新加坡
診斷費用
不超過一百八十 ($180) 新加坡幣,加上相關稅項
國家或地區
美國
診斷費用
不超過一百 ($100 USD) 美元,加上相關稅項。

1.9 保養的例外情況。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維修服務,其有效範圍僅限澳洲、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捷克共和國、丹麥 (不包括格陵蘭及法羅群島)、德國、芬蘭 (不包括奧蘭)、法國 (不包括法國海外省和海外領地科西嘉島)、香港、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 (不包括薩丁尼亞島)、日本、盧森堡、摩納哥、荷蘭、波蘭、西班牙 (包括巴利亞利群島,但不包括加那利群島、休達、梅利利亞)、新加坡、瑞典、瑞士、列支敦士登、紐西蘭、挪威 (不包括冷岸)、泰國、士耳其、英國 (不包括曼島)、越南,以及美國五十個州和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居民。本協議所述的維修不在法律禁止之國家及地區提供。


1.10 運送。Apple 可能會估計何時將替換產品或運輸盒以方便服務運送給你。當你的訂單準備好出貨或已出貨後,Apple 無法變更運送地址。請注意:對於需要簽收的貨件,若你願意承擔將你的訂單寄送至沒有人的運送地址之風險,你可以授權 Apple 安排不需簽收的寄送。


1.11 顧客的責任


1.11.1 Apple 會提供你寄送及包裝指示。若因你未遵從相關指示而造成產品或零件遺失或損壞,你須自行負責。


1.11.2 你必須負責在接受維修前將所有現有的資料、軟件和程式備份,並且清除所有現有資料。對於因 Apple 提供的服務而導致之資料、程序或設備的使用損失,Apple 概不負責。你聲明你的產品不包含非法檔案或資料。


1.11.3 放棄財產。除非你另外提供指示,否則 Apple 會根據你在授權維修服務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將你的已完成維修的產品或替換產品寄送給你。如果因你提供的地址而無法完成寄送而令你的產品退回 Apple,Apple 會嘗試聯絡你以取得其他郵寄地址。如果你沒有在原定送貨日後的六十 (60) 日內提供地址,讓 Apple 或其代理商寄送你的產品 (請參閱以下「國家/地區特殊規定」一節,查看例外情況),Apple 會將此視作你已放棄產品,並向你作出通知。Apple 會根據你在授權維修服務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向你作出通知。若你的產品已被放棄,Apple 會根據相關法例棄置你的產品,而具體來說即可能在私人或公開銷售中出售你的產品,以支付任何未付清的維修費用。Apple 對未付清的費用保留其法定權利及其他合法留置權。


歐洲 (奧地利、捷克共和國和德國除外) 的顧客:如果你未能在 Apple 通知你產品已完成維修的六十 (60) 日內取回你的產品並支付所有費用,Apple 將設定取回產品的時限。Apple 會將該通知寄到你授權維修服務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如你仍未能取回你的產品,Apple 可能會向你提出要求損壞賠償,包括保管該產品的任何費用。Apple 對未付清的費用保留其法定權利及其他合法留置權。


奧地利、捷克共和國和德國的顧客:Apple 有權保留你的產品,直到你全額付清所有維修費用。如果你未能在 Apple 通知你產品已已完成維修的六十 (60) 日內取回你的產品並支付所有費用,Apple 會請你前來取回產品及/或接受送回產品,而不需要支付費用。在不損 Apple 取得損壞補償權利的前提下,你須承擔因 Apple 保管該產品而產生的一切費用,Apple 對未付清的費用保留其法定權利及其他合法留置權。


1.11.4 維修服務資訊。在申請維修服務時,你必須說明對你產品造成影響的問題, 好讓 Apple 了解並重現該問題。


1.11.5 Apple 建議你前往 www.apple.com/support/repairstatus/ 查看維修訂單的狀態資訊


1.11.6 披露未經授權改裝及非 Apple 的維修。申請維修服務時,你的產品如有任何未獲授權的改裝,或曾有任何非 Apple 或 Apple 授權維修中心 (下稱「AASP」) 對產品執行的維修或更換,均必須告知 Apple。維修過程中,若因任何未授權改裝或由非 Apple 或 AASP 執行之維修或更換,而造成產品的任何損壞,Apple 概不負責。若因此造成損壞,即使產品在 Apple 有限保養或 AppleCare 服務計劃之保障範圍內,Apple 仍會請你授權同意 Apple 收取維修產品所需的額外費用。如果你拒絕授權,Apple 會將任何未維修的損壞產品退還給你,且無須負上任何責任。


2. 維修訂單及付款。


2.1 付款。付款條款由 Apple 全權決定,且除 Apple 另有同意,付款詳細資訊必須在 Apple 接受訂單前提供。


2.2 付款方式。除 Apple 另有同意其他信用條款,在提供維修的國家/地區適用並同意的情況下 (香港、日本及新加坡除外),Apple 接受你使用信用卡、扣賬卡或支票卡,或其他預先安排的付款方式進行購買或提交訂單,就退還替換零件或產品作安全保證。在你向 Apple 提供你的銀行卡資料後,Apple 會向發卡單位取得預先批准訂單金額,在此預先批准仍維持有效的期間,可能會扣起相應可用的信用額。在你的訂單完成處理之前,Apple 不會向你的信用卡收取費用,或是透過你的扣賬卡或支票卡進行交易。Apple 可能不會接受與進行購買或提交訂單國家/地區以外的帳單地址相關的信用卡、扣賬卡或支票卡。扣賬卡和支票卡的每日消費額度上限,可能會大幅延遲訂單處理速度。Apple 會要求你提供信用卡、扣賬卡或支票卡的安全碼,以防止他人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使用你的信用卡。安全碼是指卡上獨有的三位或四位數字,可能印於卡片正面突起的帳號上方,或是卡背的簽名欄位上。


2.3 價格。Apple 致力於以具競爭力的價格提供現有的 Apple 產品和服務。你的訂單總金額包含處理訂單當天的產品或服務價格。Apple 有權隨時變更顯示的產品或服務價格,尤其是為了修正錯誤的顯示價格。價格的變更不會影響已經開始的服務。


2.4 確認。Apple 會在收到訂單後盡快寄送訂單確認電郵給你。Apple 接受你的訂單後,你將透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收到確認。


2.5 退款。除以下「保養及責任限制」一節所述情況,恕 Apple 不對維修訂單提供退款。


3. 保養及責任限制


3.1 維修保養。就所有維修訂單而言,Apple 保證 (1) 執行的維修服務自維修日期起九十 (90) 天內將符合其相關說明、(2) 除以下分項所述之電池外,維修所使用的所有零件或產品,自維修日期起九十 (90) 天內不會出現材料或製造上的瑕疵,及 (3) 為 Apple 可攜式 Mac 電腦進行 Apple 電池替換服務時所安裝的電池,自服務日期起一年內不會出現材料或製造上的瑕疵。此保養為明確的有限保養。如果提供的維修服務未符標準,或是替換零件或產品在適用的保養期間出現瑕疵,Apple 將自行決定,或應法律要求,作出以下程序: (a) 重新執行符合相關說明之維修、(b) 使用新的和/或曾被使用的正宗 Apple 零件組成的零件或產品,而這些零件或產品已經過測試並符合 Apple 的功能要求,或 (c) 退回當時支付 Apple 的維修費用。


澳洲: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養之權利,是你在《2010 年消費者與競爭法案》(Consumer and Competition Act 2010) 及其他適用澳洲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之外,額外享有的權利。本公司的產品和服務提供根據澳洲消費者保護法不得排除之保養。當我們的服務發生重大故障時,你有權:


  • 解除與我們的服務合約;或
  • 獲退回未使用金額,或獲補償損其已扣減金額。

若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你亦有權要求我們在合理時間內修正故障。如果你沒有這樣做,你有權解除合約,並獲任何未使用金額的退款。你還有權就服務故障,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

你爾有權因我們的商品出現重大故障而獲得維修、替換或退款,並有權針對可合理預見之損失或損害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商品未達到可接受的品質但故障情況尚未達到重大故障之標準,你亦有權要求維修或更換商品。如果你沒有這樣做,你有權要求收取商品或替換商品的退款。 送出維修的商品可能會替換為曾被使用且已經過測試並符合 Apple 的功能要求的同類型正宗 Apple 商品,而不是進行維修。曾被使用且已經過測試並符合 Apple 的功能要求的同類型正宗 Apple 零件可能會用作維修商品。維修商品可能會導致資料遺失。包括《2010 年競爭和消費者法》在內的某些法律可能意味有保養或條件,或對 Apple 施加不能被排除、限制或修改,或除有限範圍外不能被排除、限制或修改的義務。 本條款和細則的閱讀受這些法定條款約束。若法定條款適用,在 Apple 權限範圍內,Apple 會就該等條款規定的任何賠償,限制其賠償責任於以下由 Apple 決定之選項:(1) 再次提供服務,或 (2) 支付再次提供服務同等金額的賠償。


巴西:Apple 維修 Apple 產品時不會使用經維修或曾被使用的產品或零件。


加拿大:除本協議所述的權利外,魁北克居民亦受該省消費者保護法約束。


捷克共和國:就捷克消費者而言,本協議中的權利為額外提供的權利,而不影響你法定的消費者權利。有關你的消費者權利,請參閲本協議的第 6(B) 節。


丹麥:就丹麥消費者而言,本保養為額外提供的權利,而不影響你法定的消費者權利,包括《商品銷售法》(Sales of Goods Act) 中涵蓋的權利,即你得於上述法案所載之兩年索賠期間 (自購買日起 2 年內) 終止前,對未符標準的情況提出申訴等法定權利。此外,如果維修後的產品在 90 天保養期滿後、執行維修日起 2 年內發生故障,且此等故障經確認為執行的維修未符合標準所致,在 Apple 酌情決定下,消費者應可獲得重新維修的機會,或是取回先前支付的維修費用退款。


紐西蘭:本計劃所載有關退貨、退款和保養之權利,是你在《2010 年消費者與競爭法案》(Consumer and Competition Act 2010) 及其他適用紐西蘭消費者保護法規享有之法定權利之外,額外享有的權利。


芬蘭:就芬蘭消費者而言,本協議中的權利是根據《芬蘭消費者保護法案》(8/1978,經修訂) 規定的消費者法定權利之補充。


挪威:就挪威消費者而言,本協議的權利為根據《挪威消費者手工藝服務法案》(håndverkertjenesteloven) 及/或《挪威消費者購物法案》(forbrukerkjøpsloven) 提供的法定權利以外的權利,包括你有權使用最長的索償期,即自維修或購買日起兩年內。


3.2 免責聲明。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協議所載之明示保證、條件及補救措施均為專屬權利,並取代所有其他口頭、書面、法定、明示或暗示之保養、條件、條款、承諾、義務及聲明。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APPLE 特此聲明不承擔並且排除所有因本協議所產生或相關的所有法定和暗示之保養、條件、條款、承諾、義務及聲明,包括任何適銷性、品質滿意度、謹慎度、技術或符合特定用途之暗示保證或條件。


3.3 責任限制。如果你為消費者,你可能享有本協議所提供之服務及產品的額外權利。請詢問你當地的消費者保護機構,以取得更多關於你權益的資訊。對於上述權利未涵蓋的部分,APPLE 不承擔本協議所載之補救措施以外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產品無法使用、利益損失、業務損失,或是資料或軟件遺失、損毀、受損,或服務條款之責任。除本協議明確指出外,APPLE 不承擔任何衍生的、特別的、間接的、懲罰性損害之責任 (即使 APPLE 已知悉可能發生這類損害),或負責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索償。對任何與購買產品相關的責任,你同意 APPLE 均不承擔或負起支付超出你訂購金額的任何賠償金額之責任。在消費者的投訴中,(1) 人身死傷及 (2) 詐騙事件涉及的責任範圍可能比疏忽導致的損害還廣,在此情況下,APPLE 不會試圖排除相關責任。


3.4 部分州、省分及管轄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壞責任,或對暗示保證或條件之期限加以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部分或所有限制可能不適用於你。明示有限保證提供你特定法定權利,你可能依州、省分或管轄區的不同而可享有其他權利。


日本:儘管本協議中有任何其他條款,在日本消費者合約法所適用的範圍內,若 Apple 因其犯下的違反合約或侵權行為而造成損壞,則 Apple 所擔負相關法律責任的限制條款並不適用,唯前提是此等損壞起因於 Apple 的刻意不當行為或重大疏失。


4. 出口控制。除獲得購買產品之管轄區的法律授權,你不得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出口或再出口維修後的產品。尤其但不限於,不得違反外銷法規出口或再出口產品,包括 (如適用) 出口或再出口給任何美國禁運國家/地區,或列於美國財政部指定制裁名單、美國商務部被拒絕人士名單上、或拒絕往來實體名單上的任何人。你聲明提供給你的產品條款不會違反你所在國家/地區的適用法律,且你所在的國家/地區亦不在不適用此等條款的名單上。你亦同意你不會將產品用於任何適用法律所禁止的用途。


5. 一般。


5.1 印刷錯誤。Apple 對任何印刷錯誤概不負責。如果你訂購的項目在你提交訂單時有任何價格或供應情況的印刷錯誤,Apple 有權取消任何你提交的訂單。


5.2 變更條款。Apple 保留隨時更改本合約之權利,且受法律約束。變更不會影響已經開始的服務。


5.3 取消。接受維修訂單,即表示你明確同意 Apple 開始服務,而你承認維修一旦開始,你不得取消維修訂單,亦不得行使撤銷合同的權利。


5.4 產品/服務變更。Apple 可能隨時變更任何於網上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或任何此類產品或服務的適用價格,恕不另行通知。網上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相關資訊可能不是最新資訊,Apple 不承擔更新此類產品和服務相關網上資訊之責任。


歐洲居民:在與 Apple 簽訂合約之前,你將會取得有關商品或服務的主要特色,以及商品或服務的價格和運送成本 (包括所有稅項) 之確切資訊。


5.5 網上存取權。Apple 有權隨時執行下列事項,恕不另行通知:(1) 以任何理由修改、暫停或終止其在線網頁或其在線網站任一部分的運作或存取;(2) 修改或變更其在線網頁,或其中任一部分,以及任何適用政策或條款;以及 (3) 視需要中斷其在線網站或其中任一部分的運作,以執行例行或非例行維護、錯誤修正或其他變更。


5.6 監管法律。除以下「國家/地區特殊規定」一表所述,你訂購服務或產品時所在之國家/地區的法律即為本協議之準據法。


國家或地區

澳洲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所有澳洲居民提交的維修訂單,均將以新南威爾斯州的法律為監管法律。

巴西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所有巴西居民提交的維修訂單,均將以巴西法律為監管法律, 任何與之相抵觸的法律條款均屬無效

加拿大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所有加拿大居民提交的維修訂單,均將以安大略省的法律為監管法律,任何與之相抵觸的法律條款均屬無效。魁北克省居民則以該省分之消費者保護法為監管法律。

歐盟/歐洲經濟區/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英國

對於不符合消費者身分之顧客,本條款將以愛爾蘭共和國的法律為監管法律及解釋根據,且任何求償均必須由愛爾蘭共和國之法庭審理。

對於不符合消費者身分之顧客,本條款將以英格蘭及威爾斯的法律為監管法律及解釋根據,且任何求償均必須由英格蘭及威爾斯之法庭審理。

香港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所有香港居民提交的維修訂單,均將以香港法律為監管法律,任何與之相抵觸的法律條款均屬無效。

紐西蘭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所有紐西蘭居民提交的維修訂單,均將以紐西蘭法律為監管法律。

新加坡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所有新加坡居民提交的維修訂單,均將以新加坡法律為監管法律,任何與之相抵觸的法律條款均屬無效

美國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所有美國居民提交的維修訂單,均將以加州法律為監管法律,任何與之相抵觸的法律條款均屬無效。


5.7 不得變更協議內容。任何 Apple 員工或代理商均不得更改用以規範任何交易之任何條款和細則。


5.8 不可執行之條款。如果任何前述條款受法院或其他具合法管轄權之特別法庭判定為無效或無執行力,它不會影響本協議的其餘條款。此等條款應按必要之最低程度予以限制或刪除,並以最能體現條款原意之有效條款取代,令條款仍具完整之效力及效用。


5.9 棄權。若 Apple 未能堅持或嚴格履行本協議內容,不得視為 Apple 放棄任何其必須強制履行上述政策之條款或權利,且 Apple 與你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之間的任何行為,均不得視為對本條款的任何條文之修改。


5.10 沒有第三方受益者。本條款不得解釋或視為對任何第三方賦予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


5.11 國際產品/服務。Apple 提供 Apple 國際資料存取,因此其中可能含有未在你所在國家/地區推出的 Apple 產品、程式及服務之參考資料或交互參考資料。此等參考資料不代表 Apple 將於你所在國家/地區推出該相關產品、程式或服務。


5.12 資料保護。你同意並了解 Apple 必須收集、處理和使用你的資料,以便處理銷售、執行服務及確認符合適用法律。Apple 將保留及使用你的個人資料,以讓你行使因維修你的 Apple 產品所產生的權利,及提供你更好的品質及服務。要行使你的私隱權和選擇權,請瀏覽 Apple 的私隱入口網站 (privacy.apple.com),而若你所在地區不提供私隱入口網站,請瀏覽 apple.com/legal/privacy/contact。有關 Apple 私隱權實務的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 apple.com/legal/privacy/tzh。


5.13 分包商。Apple 可能將你的產品服務分包予其他維修中心。


5.14 抵觸條款;英文版服務。如果上述條款的不同翻譯版本互相抵觸,將以英文版本為準。部分支援服務和相關文件僅提供英文版。


5.15 完整合約;不可抗力。本協議規範 Apple 接受的服務交易。不適用任何其他口頭或書面之條款或細則。Apple 未授權允許對本協議進行任何變更或修改。若由於 Apple 無法合理控制之事件,導致無法執行服務或運送產品或替換品,或造成延遲,Apple 概不負責。


5.16 Apple 實體


在本協議下,Apple 實體根據下列表所指,並取決於你所居住的國家/地區:

購買國家/地區

保養者

地址

澳洲

Apple Pty. Limited.

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Tel: 133 622

巴西

Apple Computer Brasil Ltda

Rua: Leopoldo Couto Magalhães Júnior, nº 700, 7º andar, São Paulo, SP, Brasil 
04542-000
SAC: 0800-761-0880
http://www.apple.com/br/support

加拿大

Apple Canada Inc.

120 Bremner Blvd., suite 1600, Toronto, Ontario, M5J 0A8, Canada

香港

Apple Asia Limited

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日本

Apple Japan, Inc

6-10-1 Roppongi, Minato-ku Tokyo 106-6140, Japan

紐西蘭

Apple Sales New Zealand

PO Box 912015, Auckland Mail Centre, Auckland 1142

新加坡

Apple Computer South Asia PTE Ltd

7 Ang Mo Kio Street 64, Singapore 569086

泰國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

The Offices at CentralWorld Building, 44th Floor, Room No. HH4401-6, and HH4408-9, 999/9 Rama 1 Road
Pathumwan Sub-district, Pathumwan District, Bangkok 10330 Thailand

土耳其

Apple Teknoloji ve Satış Limited Şirketi

Büyükdere Caddesi, No:199, Levent 199, Kat: 22 ve 23, 34394 Şişli, Mecidiyeköy, İstanbul

美國

Apple Inc

One Apple Park Way, Cupertino, CA 95014

越南

Apple Vietnam LLC

Unit 901, Deutsches Haus Ho Chi Minh City.No. 33, Le Duan Blv.,Ben Nghe Ward, District 1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

其他歐盟/歐洲經濟區/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英國

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td.

Hollyhill Industrial Estate Hollyhill, Cork, Republic of Ireland

其他國家

Apple Inc.

One Apple Park Way
Cupertino, CA 95014, U.S.A.


6. 國家/地區特殊規定


A)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


有關網上排解糾紛的消費者資訊 (依據 Regulation (EU) No. 524/2013):如果你是消費者並且已與 Apple 在網上簽訂了本協議,則你有可能透過庭外網上糾紛排解程序來解決爭議。歐盟委員會建立了網上糾紛排解平台,你可在下列網址到訪: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Apple 不需且不打算參與網上糾紛排解。

供顧客有關其他糾紛排解的消費者資訊:Apple 不需且不打算參與其他糾紛排解。


B) 美國


i) 詮釋。若本協議之任何其他條款間有不一致之處,則以本節條款為準:


ii) 僅適用於加州消費者之通知


a) 服務經銷商應向顧客提供書面維修估價,以符合《加州商業與職業法則》(California Business and Professions Code) 第 9844 節之規定。若未經顧客事先同意,服務經銷商不得以對超出估價範圍的維修工作或供應零件收取費用。如有書面註明,服務供應商可按判別故障的性質及準備書面的維修估計,收取合理的服務費用。 如需相關資訊,請聯絡 Bureau of Electronic and Appliance Repair, 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 Sacramento, CA 95814, U.S.。



b) 於加州購買本產品之買家,可於保養期間享有本產品之維修和服務。保養期將按買家提供產品進行保養維修的全天天數順延。 如果產品於保養期間出現瑕疵,則保養到期日將延長至該瑕疵修復為止。如果由於非買家所能控制的因素延遲維修,而進一步導致保養維修未能完成,或是保養維修未能修復產品瑕疵,且買家於維修完成後起 60 日內通知製造商或賣家維修無效,保養期間亦可延長。如果在數次嘗試後仍無法修復瑕疵,買家得退還產品進行更換或退款,兩者均須扣除合理的使用費用。延長保養期不會影響買家按其他法律可享有的保護和補救措施。


c) 銷售稅。除了購買價格之外,Apple 將根據你的寄送地址以及你付款時有效的銷售稅率,向你收取相關交易的銷售稅。如果你訂購產品要運往的州別之銷售稅率在產品寄送前有所變更,則以開立發票時的有效稅率為準。Apple 寄送給你的購買證明將包括任何適用的銷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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