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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Apple 直營店購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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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
根據本購買政策,所有從台灣 Apple 直營店購買的 Apple 和 Beats 產品不得退貨或換貨。如果你不滿意所購買的其他産品,請在購買日期後十四 (14) 個日曆天內將其連同原始收據和原始包裝物退回。如産品完好未損壞,我們將交換退回産品或僅可根據原先的付款方式建議退款。對於超過新台幣13,600 元的現金和現金等值交易,Apple 將在十 (10) 個工作天內電匯款項至你的台灣銀行帳戶。請注意以下幾點:
- 已打開的軟體、記憶體和其他媒體可更換相同物品,但不能退款。
- 量身定製的產品不得退貨或換貨。
- 非 Apple 產品由 Apple「按現狀」出售,請向其製造商查詢保固條款及細則。
- 台灣的 Apple 直營店只接受退回或更換在位於台灣境內 Apple 直營店購買的產品。
- 産品只能在原先購買的國家或地區退貨。
- 如你在 Apple 直營店購物時被收取超過産品展示的價格,請向專員要求退還多收款項。
- Apple 提供保安功能,在遺失或被盜的情況下保護你的產品。如果這些功能已啟動而無法由手機持有人停用,Apple 有權拒絕提供退貨或換貨服務。
購買訂單
除非你與 Apple 另外簽有協議訂立持續信貸條款,否則根據購買訂單購買的産品須受到「30 天月結」的條款管轄。請注意,你的購買訂單的條款及細則並不適用。本條款及細則將規範在 Apple 直營店進行的購買。減價
在你購買後 14 天內如 Apple 永久調低 Apple 品牌產品的價格,你可要求退還已付價格與現行售價之間的差價。你須提供原始購買收據,並在減價後 14 天內要求退款或換貨。本政策不適用於有時間限制的減價行動或特別優惠情况,例如假日促銷活動的減價。出口通知
Apple 産品須受限於相關出口管制法律法規,其購買、出售、出口、轉口、轉讓或使用均須遵守出口法律法規。禮品卡
Apple 直營店禮品卡由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發行人」) 發行和管理,僅可用於在台灣 Apple 直營店購買用途。禮品卡不得在 iTunes Store, App Store 或 Apple 經銷商處兌回現金 (法律規定者除外),或用於台灣境外地區出貨。對於禮品卡丟失、被盜竊或未經閣下允許的使用,發行人或其關聯公司概不負責。如欲查詢閣下的禮品卡餘額,請致電 0800-020-021。如 iPhone、iPad 或其他産品的價格超過了禮品卡的餘額,需要額外付款。不得轉售。如法律禁止或限制即宣告無效。禮品卡的條款和條件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使用此禮品卡須受台灣法律管轄。禮品收據退貨政策
在 Apple 直營店購買的禮品項目 (Apple 和 Beats 產品不適用),可在購買日期後十四 (14) 個日曆天內連同原始禮品收據退回。如物品以未開封的原裝包裝盒形式連同原始包裝物退回,我們將交換退回産品或向你提供相等於禮品購買價的 Apple 禮品卡,包括稅項和其他費用。所有在此列明的其他標準政策均有適用。只銷售給最終用戶
在 Apple 直營店只向最終用戶客戶銷售和付運產品。你不得購買作轉售用途。如 Apple 懷疑你購買作轉售用途,Apple 保留拒絕或取消你的訂單的權利。産品供應和限制
鑒於我們一些産品廣受歡迎和/或供應限制,Apple 保留在不同時間自行酌情限制供客戶購買産品數量的權利。因此,在接受或處理訂單之前,Apple 可能需要額外資料以瞭解購買資格。無線服務
可使用無線服務,可能產生額外的費用和/或開支,並須受你和你選用的無線服務供應商之間另行訂立的協議條款規範。請直接聯絡你的無線服務供應商查詢有關詳情。請注意已使用過或已開封的儲值 SIM 卡無法退還或更換。貨幣
Apple 直營店接受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