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Care Technical Support

条款和条件

个人、实体或关联实体(以下简称“客户”)联系 Apple,寻求获得根据以下服务计划(以下简称“服务计划”)提供的支持服务,或寻求向 Apple 注册服务计划,即表示同意在根据适用的服务计划提供支持服务时,遵守以下 APPLECARE 技术支持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但请注意,所提供的服务如果旨在协助客户获得 Apple 一年有限保修、APPLECARE+、APPLECARE PROTECTION PLAN 或适用消费者保护法律下的权益,则须遵守相应的保修、APPLECARE 服务合同或消费者保护法规中的条款。服务计划自 Apple 接受客户注册之时起生效(以下简称“生效日期”)。

“关联方”是指控制一方、受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受共同控制的任何实体。

“控制”是指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实体通常具有表决权的 50% 以上股本的法律、权益或衡平所有权。

本条款和条件中所述的退货、退款和保证权利是对您法定权利的补充。

1.服务。在接受客户注册之后,Apple 将按照这些条款和条件,向 Apple 软件产品或相关技术(以下简称“受支持的产品”)提供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支持服务”),以执行适用的服务计划,具体描述见 https://www.apple.com/legal/sales-support/applecare/docs/AppleCare_Service_Plan.pdf(以下简称“服务计划支持页面”)。Apple 保留随时通过更新此页面和/或服务计划支持页面对这些条款和条件、根据服务计划提供的支持服务和/或受支持的产品进行修改的权力。Apple 不会通过以下方式,修改支持服务和/或受支持的产品:(i) 实质性减少根据支持服务向客户提供的权益,(ii) 实质性影响 Apple 提供支持服务的义务,或 (iii) 实质性影响客户根据支持服务获得的权利。如果任何更新会影响客户的服务计划,则 Apple 将至少在更新生效日期前三十 (30) 天,通过客户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向客户告知该更新事宜。服务计划支持页面上描述的条款可能会不时修改,并已纳入这些条款和条件,如同在此处完整列出。如果这些条款和条件与服务计划支持页面上的条款不一致,则将以服务计划支持页面上的条款为准。

2.支持范围

2.1 支持事件。所提供的服务计划采用单次、多次或无限制支持事件套餐等形式。“支持事件”是指具体、独立的问题,其起因可以归结为单一因素。Apple 将采取合理举措来解决支持事件,但不保证将会解决。Apple 将完全自行决定支持事件的构成要素,并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确定支持事件是否得到了解决。通常,客户在收到以下任何内容时,即表示支持事件已得到解决:(a) 用于解决问题的信息;(b) 如何获得软件解决方案以解决问题的信息;(c) 问题原因通知,用于告知问题的原因在于某已知、未解决的问题,或在于受支持产品的兼容性问题;(d) 问题确认信息,用于确认将受支持的产品升级到较新的版本,即可解决该问题;或 (e) 问题确认通知,用于确认已将该问题确认为硬件设备问题。按照支持事件次数有限的服务计划,客户每次联系解决新的支持事件时,可用支持事件的剩余次数就会减少一次。

2.2 响应时间。Apple 将采取合理的举措,在适用服务计划所述的响应时间(以下简称“响应时间”)内,响应支持服务请求 ,但不保证将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做出响应。如服务计划支持页面所述,所有响应时间须按照适用于服务计划的操作时间进行计量。

2.3 当前版本。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客户必须确保所有受支持的产品均已安装最新版本的操作系统和软件更新。

2.4 使用。客户确认,支持服务按其意图或适用性,不得用于高风险活动或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核设施、飞机导航或通信系统、用于调度急救响应人员的系统、空中交通管制设备、生命支持系统、武器系统或其他特定的情形、环境或活动,在这些情形、环境或活动中,如果支持服务无法达到预期结果,则可全部或部分导致死亡、人身伤害或严重的物理或环境损害。

2.5 技术联系人。如果客户是个人,或是客户注册时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人员,并为服务计划所允许,则可向个人提供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技术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是客户和 Apple 之间负责服务计划下技术支持事宜的唯一联系人。客户理解,技术联系人可能需要向 Apple 提供适用的客户数据,适宜 Apple 根据这些条款和条件来提供支持服务,并且如果客户不是个人,则将确保技术联系人拥有有效的法律依据,可以这样做。客户如果不是个人,并要变更技术联系人,则必须至少提前五 (5) 天,使用下述适用的 Apple 联系地址,书面向 Apple 通知该变更事宜;或在适用于服务计划的情况下,按照服务计划开始时提供的说明文档中的描述,通过客户的安全定制网站,直接输入变更信息。

3.排除项。除非服务计划中另有规定,否则对于源于或涉及以下情况的问题,Apple 概不提供支持服务:(a) 将受支持的产品用作基于服务器的应用程序;(b) 可通过升级受支持的产品即可解决问题;(c) 以非使用或修改受支持产品的预期方式使用或修改受支持的产品;(d) 第三方产品或技术,及其对受支持产品的影响或与受支持产品的交互活动;(e) 损坏提供受支持产品的介质,或损坏安装受支持产品的计算机;(f) 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与受支持的产品不兼容;以及 (g) 与互联网、电子邮件、文件管理、网络配置、脚本、FX 脚本、编程、编译、调试、基础架构设计、内容创建、内容定制、多媒体项目策划/设计、资源管理、预算、培训、现场诊断有关的问题,或根据服务计划所述不在支持服务范围内的其他问题。

4.客户责任。要获得支持服务,客户必须注册服务计划,并遵守 Apple 提供的服务获取说明。客户负责承担 Apple 建立和维持电子邮件和电话通讯所需的所有费用。客户在寻求支持服务时,将提供必要的信息,协助 Apple 诊断问题,并以此配合 Apple。客户不得将其设备的控制权(包括虚拟控制权)转移给 Apple。客户负责恢复或重建任意和全部的已丢失或已更改的文件、数据或程序。客户将维护和实施完整、且经过测试的数据备份和经过验证的灾难恢复计划。客户全权负责保护其任何及所有机密、专属或涉密信息,并且如果处理任何第三方的数据,则还须全权负责保护该第三方的此类信息。客户或其技术联系人均不得向 Apple 披露机密信息、专属信息或任何可让 Apple 承担责任、且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客户和技术联系人在向 Apple 披露任何第三方的机密或专属信息之前,应获得此类第三方所有必要的许可,并声明如果向 Apple 披露任何个人数据,则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其拥有有效的法律依据。客户和各技术联系人必须合理了解其寻求支持服务所涉及的受支持产品及其运行的计算机系统。客户不得将支持服务转让给第三方。所提供的支持服务仅供客户内部使用,凡未经授权分发支持服务,Apple 除以此为据立即终止这些条款和条件之外,还可行使其任何可用的其他补救措施。客户将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分发和使用支持服务。客户不得滥用其接受或使用的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就已解决的问题寻求支持服务,或执行客户自己 IT 部门合理权限和技能范围内的例行更新或其他任务。客户及其关联方应遵守(并确保其人员也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包括适用的制裁和出口管制要求。如果客户或其任何关联方受到法律限制,并可能影响 Apple 提供支持服务的能力,则客户应立即通知 Apple,并应 Apple 的要求及时提供支持文档,以评估法律限制的潜在适用性。

5.屏幕共享。Apple 可要求客户共享屏幕,以提供支持服务。在客户允许的情况下,Apple 将通过使用视频会议或其他此类软件查看客户屏幕上的信息。由客户共享或代其共享屏幕,即表示客户允许 Apple 以这种方式提供支持服务。客户应关闭与支持事件无关的所有文件和应用程序,并全权负责屏幕上共享的内容。视频会议软件或客户设备的功能将允许客户随时终止共享屏幕。

6.其他服务或软件。所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如果是服务计划的一部分,则也将遵守这些条款和条件。如果作为服务计划的一部分于客户场所提供支持服务,则客户将确保 Apple 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安排的时间进出该场所,并将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无虞,足以让 Apple 或其授权代表提供支持服务。如果提供软件是服务计划的一部分,则此类软件是 Apple Inc. 和/或其许可方的版权作品。客户可以安装、复制和使用该软件,为受支持的产品提供支持,但除非适用法律允许,否则客户不得反编译、反向工程、修改、出租、租赁、借出软件或在软件中创建衍生作品。如果软件受单独许可协议条款的约束,则使用该软件时将遵守单独许可协议的条款。

7.反馈

尽管这些条款和条件中有任何其他规定,但如果客户或技术联系人向 Apple 提供任何想法、建议或推荐(以下简称称“反馈”),涉及或以任何方式涉及支持服务、服务计划、受支持的产品或 Apple 机密信息,则 Apple 应可自由使用此类反馈,并将其纳入 Apple 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之中,而无需向客户或技术联系人支付任何特许权使用费,亦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或限制。这些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授权或放弃 Apple 专利、版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中的任何权利。

8.有限保证

虽然 Apple 无法保证支持事件将得到解决,但 Apple 应尽合理努力,以应有的勤勉和专业的方式,根据服务计划提供支持服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此处规定的明示保证和救济措施是排他性的,将取代所有其他口头或书面、法定、明示或默示性的保证、救济和条件。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Apple 及其许可方明确拒绝任何及所有与这些条款和条件相关或以任何方式由此引起的法定或默示保证,包括对适销性和针对特定用途适用性的任何默示保证。

9.责任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Apple 及其许可方根据这些条款和条件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客户在过去十二 (12) 个月内为订购服务计划所支付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对因这些条款和条件以任何方式引起的直接、间接、特殊、惩罚性、偶发或继发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数据损失、损坏或丢失、使用价值损失、设备损失、设施损失或业务中断,不论是基于何种责任理论,也不论 Apple 及其许可方是否已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失的可能性,Apple 及其许可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客户受购买国家/地区或居住国家/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保护,则这些条款和条件所授予的权益还应加上该等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所提出的所有权利和补偿。某些国家/地区、州和省不允许排除或限制偶发或继发损害,或不允许排除或限制默示保证或条件,因此上述限制或排查可能不适用于客户。这些条款和条件赋予客户明确具体的法律权利,客户也可以享有特定国家/地区、州、省所特有的其他权利。

10.赔偿

10.1 对于第三方因客户行为和/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涉嫌违反第 4 条规定的义务)而对 Apple 提起的任何索赔、索赔威胁或诉讼,客户将为 Apple、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其各自的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和代理人辩护,使其免受损害,无需进行赔偿。

10.2 Apple 如果根据第 10 条向客户索赔,Apple 将立即书面通知客户,向其告知 Apple 受到索赔,并为此寻求赔偿。Apple 可自行选择保留任用其选择的法律顾问完全控制对此类索赔进行的辩护的权利。如果 Apple 负责控制此类索赔的辩护,则未经客户事先书面批准,Apple 不得对任何要求客户付款的此类索赔进行和解。根据 Apple 的要求,客户应向 Apple 偿还 Apple 为辩护此类索赔而产生的任何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以及对索赔中的前述事项产生的任何判决或索赔款项。

10.3 未经 Apple 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订立以任何方式影响 Apple 权利或以任何方式约束 Apple 的第三方协议。

11.期限和终止

11.1 期限。除非根据本条款提前终止,否则服务计划将从生效日期起持续有效,直至 Apple 提供的客户服务计划文档中规定的日期,或直至所有支持事件的限额使用完毕时为止,以先发生者为准(除非另经 Apple 书面授权)。Apple 应在客户购买服务计划之后向客户提供服务计划文档。除非客户在服务计划终止之日或之前续订服务计划,否则 Apple 将不会在服务计划终止之后继续提供支持服务。

11.2 由 Apple 终止。Apple 在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三十 (30) 天之后,可无理由终止服务计划。在此类终止的情况下,Apple 可自行决定是否按照服务计划未到期期限的比例向客户退款。如果客户未遵守这些条款和条件,或违反任何软件许可协议中的条款,未按规定使用依照服务计划提供的软件,则 Apple 可立即终止服务计划。

11.3 由客户终止。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客户没有收到支持服务,否则客户在购买服务计划或生效日期(以后发生者为准)起的三十 (30) 天内,可出于任何原因取消服务计划,并获得全额退款。为此,客户可拨打 Apple 提供的附信详细信息中列出的电话号码致电 Apple,或将书面通知连同服务计划原始购买凭证的副本寄至下表中所列的适当地址。

11.4 效力存续。在这些条款和条件终止之后,所有按照合理预期仍将有效的条款将继续有效,包括但不限于:第 4 条(客户责任)、第 7 条(反馈)、第 8 条(有限保证)、第 9 条(责任限制)、第 10 条(赔偿)、第 11 条(期限和终止)、第 12 条(Apple;管辖法律)和第 13 条(数据保护)。

12.Apple;管辖法律。下列根据客户的居住国家/地区对“Apple”进行了标识。双方同意,除非法律禁止,否则这些条款和条件受美国特拉华州法律管辖。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购买地所在国家(或地区,如适用)或客户主要经营地(如不同于购买地)的法律,以及相应国家(或地区)的法院将对相关事宜拥有管辖权。

13.数据保护。客户同意并理解,Apple 有必要收集、处理和使用客户和技术联系人数据,以便履行服务计划项下的服务和支持义务,并遵守适用法律。这可能包括将客户和技术联系人数据传输给关联公司或服务提供商。Apple 将根据 Apple 隐私政策 (https://www.apple.com/legal/privacy/en-ww/) 处理个人数据。请注意,根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Apple 如果在支持服务会话过程中可能有义务向执法机构报告查看到的某些图像。Apple 可以出于培训、质量保证和参考目的,对客户和 Apple 之间的部分或所有通话进行录音。

14.一般规定

14.1 不得转让。客户不得转让服务计划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任何未经授权的转让均属无效。

14.2 不可抗力。Apple 对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履约延迟或未履约行为不承担责任。

14.3 非弃权。对这些条款和条件下某项违规或违约行为弃权,并不构成对后续违规或违约行为弃权。

14.4 可执行性。如果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认为这些条款和条件中的某项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部分仍将具有完全的效力;双方将以有效且可执行的条款替代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以达到双方原本的意图以及这些条款和条件的经济效果。

14.5 完整协议。这些条款和条件(包括其中引用的任何其他条款)构成 Apple 与客户之间就服务计划和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支持服务所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先前就标的事项达成的所有谈判结果、协议和谅解。未经 Apple 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添加、删除或修改均不对 Apple 具有约束力。客户提交的任何订单或其他文档中的任何条款或条件均不具有任何效力,并被明确拒绝。

国家/地区差异

如果与这些条款和条件中的任何其他条款不一致,则以如下国家/地区差异为准:

澳大利亚

根据《2010 年竞争与消费者法案》(Cth),以及其他适用的澳大利亚消费者保护法律和法规,您可享有法定权利,这些条款和条件中所述的退货、退款和保证权利是对这些法定权利的补充。我们的服务享有《澳大利亚消费者法》项下涵盖的服务保证。如果服务出现重大问题,则您有权:(1) 取消与我们签订的服务合同;并且 (2) 获得未使用部分的退款,或获得减值部分的补偿。您还有权获得补偿,弥补其它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坏。如果故障不构成重大故障,则您有权要求在合理时间内纠正服务问题,如果未能纠正,则您有权取消合同,并获得合同未用部分的退款。如需支持,请联系 Apple 支持部门:Apple Pty Ltd. PO Box A2629, South Sydney NSW 1235, Australia。

比利时

如果客户是个人,则适用以下国家/地区差异:

客户确认,客户联系 Apple 寻求支持服务,并非是在行使先前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具体规定见 2010 年 4 月 6 日有关市场惯例和消费者保护法的第 43 条。

第 1 条。服务。第 1 条添加以下两段内容

如果对支持服务所做的更改会将会对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则消费者有权根据第 11.3 条的规定终止服务计划。

第 11.3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由客户终止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客户没有收到支持服务,否则客户在购买服务计划或生效日期(以后发生者为准)起的三十 (30) 天内,可出于任何原因取消服务计划,并获得全额退款。如果 Apple 更改支持服务,并对消费者造成实质性损害,如取消与客户产品相关的支持服务,则消费者应有权终止服务计划,并获得等同于服务计划剩余期限的退款。为此,客户可拨打 Apple 提供的附信详细信息中列出的电话号码致电 Apple,或将书面通知连同服务计划原始购买凭证的副本寄至下表中所列的适当地址。

第 12 条。Apple;管辖法律。第 12 条末尾添加以下内容:

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则这些条款和条件受购买地法律或居住地 (如不同于购买地) 法律的管辖,且相应国家/地区的法院对相关事项具有管辖权。

争议解决。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并与 Apple 订立这些条款和条件:为解决争议,客户可根据第 524/2013 号法规 (EU),于庭外在线解决争议。欧盟委员会已建立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其访问地址为 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Apple 无需也无意在线解决争议。

Apple 无需也无意以替代性方式解决争议。

加拿大

魁北克居民: 本计划及其引起的任何争议将由魁北克省法律管辖。第 9 条“责任限制”不适用于魁北克居民。

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以及其他适用的消费者保护法律和法规,您可享有法定权利,您如果是个人消费者,请注意这些有关退货、退款和保证的条款和条件是对这些法定权利的补充。第 9 条“责任限制”和第 11 条“期限和终止”考虑了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法》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德国

如果客户是个人,则适用以下国家/地区差异:

第 1 条。服务。第 1 条添加以下条款

如果对支持服务所做的更改会将会对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则消费者有权根据第 11.3 条的规定终止服务计划。

第 9 条。责任限制。适用条款如下:

按照以下规定,Apple 仅负责服务计划条款下的损失:(i) 对由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承担无限责任;(ii) 对由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承担无限责任;(iii) 对由缺少任何可保证的特性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其金额不超过保证目的所涵盖的金额,且为 Apple 在提供保证时所能够预见;(iv) 在出现产品责任时,符合《产品责任法案》中的要求,或者 (v) 因违反 Apple 的基本义务所导致的损失,这些义务构成服务计划的本质,对订立服务计划具有决定性作用,且客户对其具有依赖性。Apple 任何更广泛的责任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排除。

第 11.3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由客户终止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客户没有收到支持服务,否则客户在购买服务计划或生效日期(以后发生者为准)起的三十 (30) 天内,可出于任何原因取消服务计划,并获得全额退款。如果 Apple 更改支持服务,并对消费者造成实质性损害,如取消与客户产品相关的支持服务,则消费者应有权终止服务计划,并获得等同于服务计划剩余期限的退款。为此,客户可拨打 Apple 提供的附信详细信息中列出的电话号码致电 Apple,或将书面通知连同服务计划原始购买凭证的副本寄至下表中所列的适当地址。

第 12 条。Apple;管辖法律。第 12 条末尾添加以下内容:

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则这些条款和条件受购买地法律或居住地 (如不同于购买地) 法律的管辖,且相应国家/地区的法院对相关事项具有管辖权。

争议解决。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并与 Apple 订立这些条款和条件:为解决争议,客户可根据第 524/2013 号法规 (EU),于庭外在线解决争议。欧盟委员会已建立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其访问地址为 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Apple 无需也无意在线解决争议。

Apple 无需也无意以替代性方式解决争议。

印度尼西亚

第 11 条。客户同意放弃《印度尼西亚民法典》第 1266 条有关这些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并同意在终止服务计划时,在任何适用法律要求对终止服务计划做出任何司法裁决的范围内,搁置其各自在此类法律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 14 条。这些条款和条件可采用英文和印尼文订立。这两种文本同为原件。如果英文文本与印尼文文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或不同的解释,则应以英文文本为准,并应认为将自动修改相关的印尼文文本,以符合相关的英文文本,并与之保持一致。

爱尔兰、挪威、瑞典和英国

如果客户是个人,则适用以下国家/地区差异:

第 1 条。服务。第 1 条添加以下段落:

如果对支持服务所做的更改会将会对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则消费者有权根据第 11.3 条的规定终止服务计划。

第 11.3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由客户终止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客户没有收到支持服务,否则客户在购买服务计划或生效日期(以后发生者为准)起的三十 (30) 天内,可出于任何原因取消服务计划,并获得全额退款。如果 Apple 更改支持服务,并对消费者造成实质性损害,如取消与客户产品相关的支持服务,则消费者应有权终止服务计划,并获得等同于服务计划剩余期限的退款。为此,客户可拨打 Apple 提供的附信详细信息中列出的电话号码致电 Apple,或将书面通知连同服务计划原始购买凭证的副本寄至下表中所列的适当地址。

第 12 条。Apple;管辖法律。第 12 条末尾添加以下内容:

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则这些条款和条件受购买地法律或居住地 (如不同于购买地) 法律的管辖,且相应国家/地区的法院对相关事项具有管辖权。

争议解决。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并与 Apple 订立这些条款和条件:为解决争议,客户可根据第 524/2013 号法规 (EU),于庭外在线解决争议。欧盟委员会已建立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其访问地址为 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Apple 无需也无意在线解决争议。

Apple 无需也无意以替代性方式解决争议。

意大利

如果客户是个人,则适用以下国家/地区差异:

第 1 条。服务。第 1 条添加以下条款

如果对支持服务所做的更改会将会对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则消费者有权根据第 11.3 条的规定终止服务计划。

第 4 条、客户责任。第 4 条添加以下内容:

电子邮件和电话通讯费用是由电话/互联网服务商收取的费用。

第 11.3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由客户终止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客户没有收到支持服务,否则客户在购买服务计划或生效日期(以后发生者为准)起的三十 (30) 天内,可出于任何原因取消服务计划,并获得全额退款。如果 Apple 更改支持服务,并对消费者造成实质性损害,如取消与客户产品相关的支持服务,则消费者应有权终止服务计划,并获得等同于服务计划剩余期限的退款。为此,客户可拨打 Apple 提供的附信详细信息中列出的电话号码致电 Apple,或将书面通知连同服务计划原始购买凭证的副本寄至下表中所列的适当地址。

第 12 条。Apple;管辖法律。第 12 条末尾添加以下内容:

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则这些条款和条件受购买地法律或居住地 (如不同于购买地) 法律的管辖,且相应国家/地区的法院对相关事项具有管辖权。

争议解决。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并与 Apple 订立这些条款和条件:为解决争议,客户可根据第 524/2013 号法规 (EU),于庭外在线解决争议。欧盟委员会已建立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其访问地址为 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Apple 无需也无意在线解决争议。

Apple 无需也无意以替代性方式解决争议。

日本

第 9 条。责任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Apple 及其许可方根据这些条款和条件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客户在过去十二 (12) 个月内为订购服务计划所支付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对因这些条款和条件以任何方式引起的直接、间接、特殊、惩罚性、偶发或继发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数据损失、损坏或丢失、使用价值损失、设备损失、设施损失或业务中断,不论是基于何种责任理论,也不论 Apple 及其许可方是否已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失的可能性,Apple 及其许可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客户受购买国家/地区或居住国家/地区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保护,则这些条款和条件所授予的权益还应加上该等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所提出的所有权利和补偿。某些国家/地区、州和省不允许排除或限制偶发或继发损害,或不允许排除或限制默示保证或条件,因此上述限制或排查可能不适用于客户。这些条款和条件赋予客户明确具体的法律权利,客户也可以享有特定国家/地区、州、省所特有的其他权利。

尽管这些条款和条件中有任何其他条款,但如果《日本消费者合同法案》适用,则限制 Apple 因违约或因 Apple 的过失行为导致损害赔偿责任的条款不适用,前提是此类损害是因 Apple 的蓄意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所导致的。

新西兰

根据《1993 年消费者保障法案》,您可享有法定权利,这些条款和条件中所述的退货、退款和保证权利是对这些法定权利的补充。我们的服务享有《新西兰消费者法》项下涵盖的服务保证。如果服务出现实质性问题,则您有权:(1) 取消与我们签订的服务合同;并且 (2) 获得未使用部分的退款,或获得减值部分的补偿。您还有权获得补偿,弥补其它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坏。如果问题不是实质性的,则您有权要求在合理时间内纠正服务问题,如果未能纠正,则您有权取消合同,并获得合同未用部分的退款。如需支持,请联系 Apple 支持部门:Apple Sales New Zealand at 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菲律宾

第 1 条。服务。第 1 条添加以下内容:

如果更改支持服务对客户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将增加客户的负担(财务或其他方面的负担),则客户有权根据以下第 11.3 条的规定终止服务计划。

第 11.3 条。由客户终止。

第 11.3 条应解读如下:

11.3 由客户终止。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客户自服务计划购买日期或生效日期(以较晚者为准)起的三十 (30) 天内,可出于任何原因取消服务计划,并获得全额退款。如果 Apple 更改支持服务,并可合理认为这对客户造成实质性损害,则客户也可取消服务计划,并获得等同于服务计划剩余期限的退款。为此,客户可拨打 Apple 提供的附信详细信息中列出的电话号码致电 Apple,或将书面通知连同服务计划原始购买凭证的副本寄至下表中所列的适当地址。

波兰

如果客户是个人,则适用以下国家/地区差异:

第 1 条。服务。第 1 条添加以下条款

如果对支持服务所做的更改会将会对消费者产生负面影响,则消费者有权根据第 11.3 条的规定终止服务计划。

第 2.5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第 8 条。有限保证。第 8 条末尾应添加以下内容:

如果作为提供支持服务的结果向消费者客户交付任何商品(包括产品)或其部件,则上述语句不适用。在此方面,客户可根据适用的消费者保护法律,要求更换已交付的产品或其部件,将其更换为无缺陷的产品或部件,或要求消除缺陷。

第 9 条。责任限制。第 9 条不适用于消费者。

第 10 条。赔偿。第 10 条不适用于消费者。

第 11 条。期限和终止。

第 11.1 条末尾处应添加以下内容:

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则 Apple 可提前三十 (30) 天书面通知客户终止服务计划,但仅限于以下重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i) 客户未遵守这些条款和条件,或 (ii) 客户违反任何软件许可协议中有关使用服务计划下提供的软件的条款。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则 Apple 在终止服务计划时,应按照服务计划未到期的期限,按比例向客户退款。

第 11.2 条末尾应添加以下内容:

以上规定不影响相关法定法规,消费者仍有权根据适用的消费者保护法律,在服务计划购买日期或生效日期(以较晚者为准)起的 14 天内撤销合同。

第 11.3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由客户终止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客户没有收到支持服务,否则客户在购买服务计划或生效日期(以后发生者为准)起的三十 (30) 天内,可出于任何原因取消服务计划,并获得全额退款。如果 Apple 更改支持服务,并对消费者造成实质性损害,如取消与客户产品相关的支持服务,则消费者应有权终止服务计划,并获得等同于服务计划剩余期限的退款。为此,客户可拨打 Apple 提供的附信详细信息中列出的电话号码致电 Apple,或将书面通知连同服务计划原始购买凭证的副本寄至下表中所列的适当地址。

第 12 条。Apple;管辖法律。第 12 条末尾添加以下内容:

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则这些条款和条件受购买地法律或居住地 (如不同于购买地) 法律的管辖,且相应国家/地区的法院对相关事项具有管辖权。

争议解决。如果客户是消费者并与 Apple 订立这些条款和条件:为解决争议,客户可根据第 524/2013 号法规 (EU),于庭外在线解决争议。欧盟委员会已建立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其访问地址为 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Apple 无需也无意在线解决争议。

Apple 无需也无意以替代性方式解决争议。

土耳其

如果客户是个人,则适用以下国家/地区差异:

第 1 条。服务。第 1 条添加以下内容:

如果更改支持服务将对客户产生负面影响,则客户应有权在提前三十 (30) 天通知 Apple 的情况下终止服务计划,并获得等同于服务计划剩余期限的退款。

第 10 条。赔偿。本条款不适用。

第 11.1 条替换为以下内容:

由 Apple 终止Apple 在向客户发出书面通知三十 (30) 天之后,可无理由终止服务计划。如果客户未遵守这些条款和条件,或违反任何软件许可协议中的条款,未按规定使用依照服务计划提供的软件,则 Apple 可立即终止服务计划。在此类终止的情况下,Apple 应按照服务计划未到期期限的比例向客户退款。

取消服务计划的联系信息

购买地区/国家

Apple

地址

   

美洲地区

 

 

加拿大

Apple Canada Inc.

 

120 Bremner Blvd., Suite 1600, Toronto ON M5J 0A8

 

取消服务计划: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120 Bremner Blvd, Suite 1600

Toronto, Ontario, Canada
M5J 0A8 

美国 

Apple Inc.

 

One Apple Park Way; Cupertino, CA 95014, U.S.A.

 

取消服务计划: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P.O.Box 149125, 
Austin, TX 78714-9125, U.S.

 

 

 

欧洲、中东和非洲

 

 

 

沙特阿拉伯

Apple Saudi Arabia LLC

Level 30, Faisaliah Tower, King Fahad Highway, Olayah District, P.O Box 54995, Riyadh, 11524, Saudi Arabia

土耳其

 

Apple Teknoloji ve Satış Limited Şirketi

 

Büyükdere Caddesi, No:199, Levent 199, Kat: 22 ve 23, 34394 Şişli, Mecidiyeköy, İstanbul

阿联酋

 

Apple M E FZCO Dubai Branch

 

Emaar Square, Building 4, Unit 302, PO Box 116977
Dubai, United Arab Emirates

 

取消服务计划的地址与之相同。

所有其他国家/地区

 

Apple Dis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td.

 

Hollyhill Industrial Estate Hollyhill, Cork, Republic of Ireland

 

取消服务计划的地址与之相同。

 

 

 

亚太地区

 

 

澳大利亚

Apple Pty. Limited.

PO Box A2629, Sydney South, NSW 1235, Australia 

中国大陆

 

 

中华人民共和国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 88 号(C 区)6 号楼

 

取消服务计划: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 88 号 C 区 6 号楼

 

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138 号北京 apm 办公楼 2 座 11 层 1113、1115 室

香港

 

Apple Asia Limited

 

Suites 2401-2412,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取消服务计划:

AppleCare Administration, Apple Asia Limited of 2401 Tower One, 
Times Squar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印度

 

Apple India Private Ltd.

 

19th Floor, Concorde Tower C, UB City No 24, Vittal Mallya Road, Bangalore 560-001, India

 

日本

 

Apple Japan Inc.

 

6-10-1 Roppongi, Minato-ku Tokyo 106-6140, Japan

 

取消服务计划:

AppleCare Service and Support Products Administration, 
6-10-1 Roppongi, Minato-ku Tokyo 106-6140, Japan

韩国

 

Apple Korea Ltd.

 

3901, ASEM Tower; 517 Yeongdong-daero,, Gangnam-Gu; Seoul 06164, Republic of Korea

马来西亚

 

Apple Malaysia Sdn Bhd

Level 11 MENARA CIMB, Jalan Stesen Sentral 2 Kuala Lumpur Sentral 50470, Kuala Lumpur, Malaysia

新西兰

 

Apple Sales New Zealand

 

C/o 88 Shortland Street, Auckland Central, Auckland, 1010 , New Zealand

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

Apple South Asia Pte. Ltd.

(适用于印度尼西亚 iOS 产品的销售协议;适用于菲律宾和新加坡所有产品的销售协议)

7 Ang Mo Kio Street 64
569086, Singapore

印度尼西亚

PT Apple Indonesia

(适用于非 iOS 产品的销售协议)

Gd.World Trade Center 2, Lt. 19, JI.Jend.Sudirman Kav. 29-31, Kel.Karet, Kec.Setiabudi, Jakarta, Selatan, 12920, Indonesia

泰国

Apple South Asia (Thailand) Limited

 

44th Floor ,Room No. HH4401-6, The Offices at Central World, 999/9 Rama 1 Road , Pathumwan, Pathumwan , Bangkok 10330 Thailand

台湾地区

 

Apple Asia LLC

 

32F,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City 11073, Taiwan

 

 

 

其他亚太国家

Apple Inc.

 

One Apple Park Way; Cupertino, CA 95014, U.S.A.